四川省衛健委通報多起行政處罰案詳情
爲切實提升公共衛生、傳染病防治監管效能,發揮典型案例的教育、引導、警示作用,今天,記者從四川省衛生健康委獲悉,省疾控局組織徵集了2024年度全省公共衛生和傳染病防治行政處罰案,並選取了部分典型案例進行公示。記者在公示的12個典型案例中,選取以下幾個案例分享,以示警示。
案例1:某幼兒園未按規定上報傳染病疫情案
案情簡介:2024年5月,成都市青羊區衛生健康局(疾控局)執法人員在對轄區內某幼兒園開展隨機監督檢查中發現,該園大一班於5月24日有6名兒童出現嘔吐症狀,但疫情報告人張某延遲至5月27日上午9時才上報區疾病預防控制中心,疫情報告時間超過24小時。該行爲違反了傳染病疫情報告的要求,成都市青羊區衛生健康局(疾控局)依據《託兒所幼兒園衛生保健管理辦法》《學校和托幼機構傳染病疫情報告工作規範(試行)》相關規定,給予該幼兒園“通報批評”的行政處罰,並責令該幼兒園立即改正。
小提示:幼兒園作爲兒童聚集場所,容易造成傳染病的迅速傳播和流行,是傳染病防控重點場所。幼兒園應建立健全包括傳染病疫情報告在內的傳染病防控制度並嚴格落實,確保一旦發現疫情,能有效防止疫情擴散。幼兒家長也應密切關注孩子健康狀況,孩子因病缺勤後要及時準確將病情反饋幼兒園老師,共同做好傳染病防控工作。
案例2:某藥業有限公司違規生產消毒產品案
案情簡介:2024年1月,自貢市衛生健康委(疾控局)先後多次收到上級疾控部門、兄弟市疾控部門移交問題線索,反映該市某藥業有限公司生產的某消毒產品添加禁用物品。自貢市組織執法人員對該公司進行現場檢查,並對其生產的消毒產品進行抽樣送檢,發現該公司存在以下違法行爲:1.該公司生產的某某牌拔毒止癢膏違規添加丙酸氯倍他索、酮康唑、硝酸咪康唑等禁用物質;2.該公司生產的兩款消毒產品商品名稱暗示療效,且首次上市前未進行衛生安全評價。自貢市衛生健康委(疾控局)依據《國務院關於加強食品等產品安全監督管理的特別規定》和《消毒管理辦法》相關規定,給予該公司“沒收違法所得1750元,罰款24000元”的行政處罰,並責令立即改正違法行爲。
小提示:消毒產品不是藥品。國家規定,消毒產品的生產物料應滿足產品質量要求,禁止使用抗生素、抗真菌藥物、激素等物料,產品名稱、說明書也不得明示或暗示疾病療效。
案例3:某口腔診所未執行消毒滅菌規範案
案情簡介:2024年9月,德陽市衛生健康委(疾控局)執法人員在對某口腔診所開展隨機監督檢查時發現,該口腔診所無菌物品櫃中存在口腔手術器械紙塑包裝袋未封口的情況。經查實,該口腔診所未執行《口腔器械消毒滅菌技術操作規範》(WS 506-2016)的要求。德陽市衛生健康委(疾控局)依據《消毒管理辦法》相關規定,給予該口腔診所“警告、罰款2000元”的行政處罰,並責令立即改正違法行爲。
小提示:醫療器械清潔無菌,是預防交叉感染、保障患者健康的重要措施。各級各類醫療機構要高度重視醫療器械的消毒滅菌工作,加強內部管理,爲患者提供安全可靠的醫療服務。
案例4:某公司未及時安排疑似職業病病人進行診斷案
案情簡介:2024年9月,廣元市衛生健康委(疾控局)接到上級疾控部門移交的職業病及危害因素監測發現疑似違法線索後,組織執法人員對某公司進行現場覈查。發現該公司存在以下違法行爲:1.未及時組織職業健康檢查中發現的63名疑似噪聲聾職業病病人進行診斷;2.未按規定在週期內組織相關崗位職工進行噪聲職業健康檢查;3.未健全職業病危害事故應急救援預案;4.未按要求如實申報職業病危害因素。廣元市衛生健康委(疾控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病防治法》相關規定,給予該公司“警告、罰款75000元”的行政處罰,並責令限期改正。
小提示:《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病防治法》規定,勞動者依法享有職業衛生保護的權利,發現未定期接受職業健康檢查、未及時診斷疑似職業病等職業健康權益受損時應立即向用人單位提出或向衛生健康部門投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