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智知等多家公司被罰,年內財務造假罰沒款已超百億
連續3年財務造假,虛增收入超10億,ST智知(603869.SH)及多名時任高管被罰。
近日,ST智知發佈公告稱,因2019年至2021年年報存在虛假記載等違法行爲,證監會擬對該公司處以850萬元罰款。此外,ST智知時任董事長、時任總裁、董秘等多位高管因知悉並參與財務造假,收到了證監會罰單。
今年以來,因財務造假等信披違規被處罰的上市公司並非少數。據證監會披露,前十個月證監會查辦財務造假相關案件超過600件,罰沒款金額超百億。
3年虛增收入超10億
因連續三年財務造假,ST智知近日該公司及相關當事人收到了證監會下發的《行政處罰事先告知書》。
據ST智知披露,該公司2019年至2021年的年報均存在虛假記載等違法行爲,包括公司時任董事長、時任總裁、董秘等多位高管參與造假行爲。
經查,2019年至2021年,ST智知旗下博康智能、數據服務、數據運營等7家子公司與深圳達闥科技控股、浙江金之路信息、上海依圖網絡科技等19家公司開展系統集成、產品銷售業務時,在部分項目合同未實際執行,產品未真實流轉交付的情況下確認收入,相關銷售業務回款不真實。
上述行爲導致ST智知連續三年虛增了收入和利潤,三年累計虛增營業收入10.19億元,虛增利潤1.31億元。
此外,ST智知多名時任高管知悉並參與了上述財務造假行爲。其中,原董事長張亞東組織實施、副總裁兼董秘張炎鋒知悉並參與了上述虛假業務,是ST智知上述信披違法行爲的直接負責主管人員;原董事張滔組織實施上述虛假業務,原總裁楊瑞、原副總裁謝昕知悉並參與了上述虛假業務,原常務副總裁王曦(現任公司副董事長)未能證明已勤勉盡責,均是上述信披違法行爲的其他直接責任人員。
爲此,證監會對上述6人處以警告以及150萬元-430萬元不等的罰款。同時,對違法情節嚴重的三人分別採取了市場禁入措施,擬對張亞東採取6年市場禁入,擬對張滔、張炎鋒分別採取3年市場禁入。
在ST智知披露處罰告知書的同時,該公司高管張炎鋒因個人原因申請辭去公司副總裁、董秘職務。
財務數據曾屢遭問詢
公開資料顯示,ST智知的前身是北部灣旅遊股份有限公司(下稱“北部灣旅”),於2015年在滬市主板上市。北部灣旅的主營業務包括海洋旅遊運輸業務、旅遊服務以及能源運輸,其中海洋旅遊運輸業務是公司的核心業務和主要盈利來源。
2016年,北部灣旅完成了對新智認知數據服務有限公司的重大資產重組,該公司業務逐步轉向智慧安全、智慧交通等領域。經過兩年的發展,該公司形成以智慧公安、智慧城市、智慧企業等行業認知解決方案爲主、海洋航線業務作爲補充的業務格局,在2018年,北部灣旅正式更名爲新智認知。
2020年,新智認知向其實際控制人王玉鎖控制的關聯方出售了海洋航線業務經營主體北海新繹遊船有限公司(下稱“新繹遊船”)100%股權。同年,新智認知業績大幅下滑,實現營業收入11.75億元,同比下降63.61%;歸母淨利潤1694.80萬元,同比下降92.11%,扣非後歸母淨利潤爲-3.36億元,較2019年減少約5.08億元。
爲此,上交所曾向新智認知下發年報問詢函,要求其量化分析出售新繹遊船對公司經營業績和現金流量的影響,並評估公司剩餘業務經營能力的持續性和穩定性。
2020年-2023年期間,ST智知業績出現不同程度下滑。因對該公司應收賬款、存貨等多項財務覈算科目的存在性、準確性和完整性存疑,ST智知2023年財務報告被審計機構出具了保留意見。在回覆監管工作函時,該公司還曾稱上海依圖網絡科技等的交易屬於公司主營業務,具有商業實質。
根據三季報披露,2024年前三季度,ST智知實現營收4.16億元,同比下滑39.16%;實現歸母淨利潤1971.28萬元,同比增長61.27%。
年內財務造假罰沒款超百億
今年以來,因財務造假等信披違規被處罰的上市公司並非少數。
據第一財經記者不完全統計,近一個月以來,就有包括ST智知、ST新亞、ST先河、ST華通、*ST卓朗等多家上市公司被行政處罰。從違規情況來看,包括利用業務虛增收入以及利用壞賬、費用調節利潤等。
證監會主席吳清近日在第三屆國際金融領袖投資峰會上表示,今年以來,針對財務造假頑疾,證監會加強部際協調和央地協同,加快構建綜合懲防體系,開展打擊上市公司財務造假專項行動,強化立體化追責。
“今年前10個月查辦相關案件658件,罰沒款金額110億元,超過去年全年。”吳清說。
證監會官網信息顯示,2021-2023年共辦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違法案件397件,其中造假案件203起。2021年以來向公安機關移送上市公司、債券發行人等主體涉財務造假、資金佔用、違規擔保等犯罪案件150餘起。
近年來,財務造假的隱蔽性、複雜性明顯增加。在業內人士看來,上市公司財務造假不僅影響市場的公平性和透明度,損害投資者利益,對公司自身聲譽和信譽也會造成嚴重損害。
“防範財務造假,需要市場各參與主體共同發力。” 一位北京的證券律師表示,在監管打擊財務造假力度升級的同時,上市公司需堅守底線,合規經營,對於投資者而言,也需提高自身風險意識及專業能力,審慎評估投資標的的財務質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