蘇偉碩赴監察院聲請人權保護 嗆衛福部食安法就是「食品國安法」
醫師蘇偉碩長期發表反對萊劑言論,遭衛福部認定散播不實消息,函文警政署告發違反《食安法》,蘇偉碩25日上午親赴赴監察院陳情,向監察院長兼國家人權委員會主委陳菊聲請人權保護。蘇偉碩表示,在自己還沒有接到警察通知書之前,根本不知道有《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46-1條的法律存在,「現在我感覺到這條根本就是一條食品的國安法」。
▲中華人權協會與民團組成律師團,陪同蘇偉碩向國家人權委員會聲請人權保護。(圖/記者李毓康攝)
中華人權協會與民團日前組成律師團,25日上午陪同蘇偉碩親赴監察院陳情,向監察院長兼國家人權委員會主委陳菊聲請人權保護。
蘇偉碩表示,言論自由不應該只有保障特定人士,有些人擁有比較高的職位,例如政府官員常常講錯了話沒有負責,可是老百姓好像講了一點話,政府就要用放大鏡、顯微鏡檢視,甚至連衛福部長陳時中都脫口「如果見解不同就法院見」。
▲反萊豬醫師蘇偉碩。(圖/記者李毓康攝)
蘇偉碩直言,這樣就是侵犯人權、要讓老百姓感到害怕,自己的確在過程中也曾經覺得害怕,但害怕的不是因爲自己說錯了什麼,而是爲什麼衛福部、政府不願意就萊豬的健康問題,大家在科學上好好坐下來討論,更令他感到害怕的是,對於其他認爲萊豬造成人體健康影響、主張萊豬就是毒豬的人,是否也會因爲這個案子,從此不再對政府提出不同意見。
蘇偉碩指出,在自己還沒有接到警察通知書之前,根本不知道有《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46-1條的法律存在,「現在我感覺到這條根本就是一條食品的國安法」,人民針對食品安全政策提出言論,「政府不喜歡時,他就可以用這條食品國安法來對付你」。
蘇偉碩說,今天恰巧是行憲紀念日,憲法所載的言論、講學、著作、出版自由,不應該只是可以出版而已,而是應該讓人民在發表、出版、構思一個還沒被人接受的學術想法,即使是天馬行空、不合常理也可以無所畏懼,而且講出來後可以跟大家自由討論,即使有人存有不同意見,也可以無所恐懼地在民主自由的社會中試着追求真理。
▲蘇偉碩向監察院陳情。(圖/記者李毓康攝)
蘇偉碩強調,立法院24日通過9項開放萊豬的行政命令,連執政黨立委自己也不敢同意,他相信如果沒有黨紀處分與總統府、行政院的壓力,行政命令無法在立法院通過審查,國會議員表達選民的意見時,內心都有非常大的恐懼,連只是投下棄權的民進黨立委林淑芬、劉建國等人,還要自己說明爲什麼沒有跟着黨的意志下去走,「這個國家到底怎麼了」。
蘇偉碩也提及,自己在30年前就跟着現在的執政黨,在街頭上抗議、遊行與參加演講,當時內心對他們非常崇拜,「因爲他們做我們不敢做的事、說我們不敢說的話」,當時父母要求他不要談政治、不要參與政治,「結果到了今天我媽還是跟我講一樣的話」。
蘇偉碩表示,國人現在已經沒有辦法放心的吃豬肉了,如果連討論的自由都被剝奪,我們的國家就不會是民主、自由的國家,也不堪稱有人權,這是他的看法也是感慨,雖然恐懼害怕還是要想辦法克服、把事實真相說出來,「我不會讓國家機器,用這樣的食品國安法鎮壓不同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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