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便算還欠我40次」 男傳裸照逼17歲女高中生打分手砲
臺北市32歲黃姓男子2015年在臉書上認識一名17歲女高中生,兩人交往3個月後分手,事後黃男竟心有不甘,不僅持續糾纏,還以私訊方式傳送少女私密處裸照,威脅少女若不跟他上牀就要公佈照片,「隨便算一算你還欠我3、40次」,少女嚇得趕緊報警。士林地院審理後,依恐嚇罪判黃男7個月有期徒刑,緩刑3年,另須賠償少女6萬元、繳付國庫2萬元。
判決指出,黃男前年7月透過臉書認識17歲少女,雙方相談甚歡,但交往短短3個月後即分手,黃男越想越不爽,仍持糾纏騷擾少女,甚至傳裸照威脅上傳,並傳訊「把妳欠的次數還一還,照片就還妳」、「妳之前欠的次數隨便算至少3、40次以上」、「最壞的打算就是被我上,照片繼續放」、「「接下來你有24小時能思考」、「談得攏照片還你也不會再打擾你。」
少女擔心裸照外流,嚇得趕緊報警處理,黃男到案後坦承犯行,但未與少女達成和解。士林地院審酌黃男無前科,但卻貿然以公佈裸照來恐嚇,犯後雖認錯但未能成功和解,因此依恐嚇未成年判刑7月,緩刑3年,期間須交付保護管束,賠償少女6萬元、繳付國庫2萬元,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