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上班穿新絲襪 公務員上司:Wow!踩妳沾喜氣 下場曝
1名女下屬因遭到上司頻傳訊息,已感受到冒犯、困擾,因此提出出性騷擾申訴。(示意圖/shutterstock)
南部1名女下屬阿芳(化名)因公務員上司阿強(化名)頻傳LINE訊息給她,「前胸貼後背,從前面、從後面看,都一樣阿」、「Wow!穿新衣服&新絲襪咧!要不是XX在,我就踩你的新絲襪,沾喜氣耶」,甚至還撫摸她的頸部與手臂,已造成她婚姻生活、精神狀況以及工作表現,因此出性騷擾申訴,求償53萬餘元,橋頭地院審理後,法官判阿強應賠償精神撫慰金加醫療費共15萬4430元。
依據判決書記載,某女下屬阿芳對直屬長官阿強提出性騷擾申訴,於108年7月至12月間,數次傳送LINE訊息對她性騷擾,並還曾在公務羣組中,以考績對她恫嚇,要讓她順服,甚至還撫摸她的頸部、手臂數次,上司的行爲已影響她的婚姻生活、精神狀況以及工作表現,到現在還持續回診身心科,忍無可忍的她對上司求償醫療費3萬3040元,與精神撫慰金50萬元。
對此,阿強否認有性騷擾,辯稱這是長官對部屬的關心,並用委婉的方式表達,要阿芳放鬆身心,而且,不只有傳給阿芳1人,自己也會在假日的時候,傳訊息給其他同事,不管是男同事或女同事都是如此。
橋頭地院審理時,阿芳進入會議室遭上司阿強肢體碰觸性騷擾,只有其他同事可作證看到「進入」會議室,但無法證明2人在裡面發何事,此部分罪證不足;另外,從阿強傳給下屬阿芳的訊息中「前胸貼後背,從前面、從後面看,都一樣阿」、「私底下我也會像大哥哥,多照顧、多提攜你的」、「只要我們沒有界限,任何事都可以做到」、「只要你任何事都可以想到我」、「Wow!穿新衣服&新絲襪咧!要不是XX在,我就踩你的新絲襪,沾喜氣耶」、「雖然現在不能說,但是我打你的分數超高的」等訊息,已讓阿芳感受到困擾。
法官再從阿芳冷淡回覆訊息「我沒有能力,而且也不想要主任對我特別好」、「那請主任把我異動到別科室」指出,明顯可見阿芳受到冒犯,並被迫使陷入感覺不舒服環境,而阿強仍持訊傳送訊息,已構成性騷擾,審酌阿強爲公務員,認定精神撫慰金15萬元爲適當,再加上醫療費用4430元,共應賠償阿芳15萬4430元,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