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版柬埔寨虐殺豬仔 國民法官連審4天判決出爐
臺中市林姓男子前年遭詐騙集團拘禁凌虐致死,並棄屍新社區公墓,行兇鄭姓男子等4人,經國民法官4天審理,依重傷害致死罪,分別判處10年6月到16年6月徒刑。(本報資照/王煌忠臺中傳真)
臺中市林姓男子2022年底遭殺害棄屍新社公墓,檢警循線查獲柯男爲首的臺版詐團虐殺「豬仔」組織,救出14名被害人,發現其中鄭男等4人涉對林男上手銬腳鐐施暴、變態凌虐致死棄屍,全案經國民法官4天密集審理,晚間作出宣判,認鄭男等人涉犯重傷害致死,分別判處10年6月到16年6月徒刑。
中市新社區第七公墓在前年12月8日發現1具被遺棄的男屍,檢警查出死者爲林姓男子,進而查獲主嫌柯男以柬埔寨詐團手法囚禁被害「豬仔」,對外以求職及收購金融帳號爲幌子,在被害人辦好約定轉帳手續後,帶往拘禁處施暴。
檢警調查,該組織成員鄭姓、劉姓、任姓、黃姓男子及另名少年,將被害人帶到北屯區瀋陽路囚禁處,以膠帶矇眼、上手銬腳鐐,搜刮財物後,持電擊器、球棒等施虐,警方當時攻堅營救時,驚見在3、4坪房間內竟擠了14名「豬仔」,每天供1或2餐,每餐只給3、4口泡麪。
其中林男前年12月7日清晨進入囚禁處,因抗拒不從,遭鄭男等人以手銬猛擊林男頭部,再以木棍、徒手等方式毆打,敲擊頭部致死,載到公墓棄屍,草率將遺體以倒栽蔥方式丟進坑洞,手段殘暴。
全案經檢察官提起公訴,並求處12年到18年重刑,國民法官曆經4天審理,1日晚間6點作出宣判,鄭男涉與少年共同犯重傷害致死罪,累犯加重判刑16年6月,劉男涉重傷害致死罪,判15年6月,任男及黃男涉重傷害致死罪,分別判12年、10年6月,兩人另涉拘禁部分,判刑6月,可易科罰金,全案仍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