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景奈諾沙星抗生素大陸權利 14.3億賣斷給浙江醫藥
太景*-KY(4157)30日公告,該公司研發的抗生素奈諾沙星中國市場權利,將以4,500~5,000萬美元(合約新臺幣12.9億~14.3億元)賣斷予浙江醫藥,價金及里程碑分階段於2021~2022年支付。
該案是由太景子公司太景生技與太景醫藥研發(北京)公司,與中國大陸合作伙伴浙江醫藥簽訂抗生素奈諾沙星在中國大陸地區的轉讓合約。此次合約金總額爲4,500~5,000萬美元,價金付款結點爲簽約、中國大陸地區專利權移轉完成,及浙藥取得靜脈輸液MAH;里程碑款則視專利延長覈准結果,於覈准後支付。該合約將待雙方主管機關審覈與浙江醫藥股東會通過後生效。
太景表示,因應中國大陸於2020年三月公告實施新版《藥品註冊管理辦法》及《藥品生產監督管理辦法》,明確規範藥品上市許可持有人(Marketing Authorization Holder, MAH)制度,及其對藥品安全及品質管理等完整生命週期內承擔主要責任。新版法規中亦規範,在聯合申請案件中,仍必須推舉其中一方作爲持有人登記,無法共同持有。因此,經雙方共商決定由浙藥擔任奈諾沙星於中國大陸市場的上市許可人。
太景表示,目前市場中同類抗生素一線競爭產品的專利已過期,大陸採用4+7競標集中採購、已有仿製藥以極低價格中標,因與仿製藥的價格差距極大,增加此類創新藥物之競爭複雜度。
同時,太景研究團隊已探索發現一全新二線廣譜性抗生素候選藥物,體外藥敏試驗顯示對多種抗藥性的革蘭氏陽性菌、抗藥性的革蘭氏陰性菌、及困擾臨牀醫師的超級細菌(如:多重抗藥性的鮑氏不動桿菌)均有絕佳的抗菌活性。對於中重度肺炎,用於院內感染、加護病房、呼吸器或插管等原因引起的感染極具治療潛力,將成爲太景下一個投入主要人力及資源的重點產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