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南豪雨成災 黃偉哲:淹水50公分以上免房屋稅、市府幫你辦

臺南市長黃偉哲今宣佈,凱米颱風造成淹水入戶達50公分以上房屋且有居住事實者,免徵明年度房屋稅,並由財稅局主動辦理。(臺南市政府提供/曹婷婷臺南傳真)

上月底凱米颱風帶來豪大雨,臺南多處地區傳出淹水災情,爲減輕受災戶租稅負擔,臺南市長黃偉哲10日宣佈,淹水入戶達50公分以上房屋且有居住事實者,免徵明年度房屋稅,且爲求便民,將由財稅局主動辦理,受災戶無須個別提出申請。

臺南市政府財政稅務局表示,淹水入戶達50公分以上房屋且有居住事實者,財稅局將依據公所出具「核發救助金清冊」主動辦理,免由受災戶個別向財稅局提出申請。

財稅局舉例,如屋主持有臺南市1間4層樓透天房屋供自住使用,受凱米颱風造成該屋1樓淹水達50公分以上,屋主向所在地公所申請災損補助並經覈准,財稅局會依公所出具核發救助金清冊主動辦理,該屋1樓部分可免徵房屋稅1年。

針對凱米颱風造成中南部嚴重災情,臺南淹水入戶50公分以上住戶,南市府加碼1.5萬元慰助金,加上中央補助,一般戶最高可領3.5萬元;中低收入戶最高可領4.5萬元。淹水20公分以上未達50公分住戶,南市府加碼提供每戶5000元慰助金。

若爲中低收入戶,除市府加碼補助5000元外,另有中央加發1萬元,共1.5萬元,此外,針對泡水汽、機車,汽車受損維修超過2萬元,機車受損維修超過2000元,南市府也加碼補助,並責成各區公所及相關單位從速、從簡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