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女遭馬國拘留 外交部:出國前先檢查護照有無破損

被囚35小時重獲自由,臺女最感謝的馬來西亞國會議員兼首相東亞特使張慶信。(圖/翻攝自Dato' Seri Tiong King Sing臉書

記者陳家祥/臺北報導

臺灣一名女遊客9日到馬來西亞時,蓋印出關時被海關護照有破損爲由,拘禁35小時,在臉書寫下恐怖經歷。對此,外交部15日上午做出5點聲明,強調外交部及駐處第一時間就主動掌握訊息,該女確實因護照毀損,被馬國機場移民官裁定拒絕入境並予以遣返,並於3月11日上午9時20分搭乘亞洲航空第D7372號班機返回桃園國際機場。

該臺女遊客在臉書寫下,3月9日到馬來西亞,晚上8點半下飛機蓋印出關時,蓋印人員說他護照損壞不能進去, 「我說去日本購物時,免稅單釘在護照中,但日本海關撕下時破了。」對方不接受,先沒收護照手機,又把他關進牢裡要銬手銬,「裡面黑嘛嘛,有時纔有開燈,廁所好髒也沒有門,只能坐地上,累了睡地上。」還遇到一名臺灣婦人也被關,但明明免籤又沒犯法,小失誤就關起來。

女遊客還遇上疑似收賄的情形,「真的嚇死了!裡面的辦公人員還會開口問要不要他們幫忙,一個人給馬幣1000(約新臺幣6900元),然後就可以先出去,在牆壁上看到寫滿滿的字,其中有寫 『不要給錢,都是騙錢的』。」他也不敢給錢,還目睹一名越籍女子本子巴臉,「真的好不人道,他們想打人就打嗎?」直到35小時之後,才被遣返回國。

外交部5點說明如下:

一、暱稱「喬妹」之我國人臉書貼文述及伊擬入境馬來西亞遭機場移民官拒絕入境並予以遣返之經歷,外交部及駐處已於第一時間主動掌握相關訊息,並經駐處洽繫馬國吉隆坡國際機場移民局執法組,轉述貼文所述情節,瞭解當日相關情形。

二、馬方就本案復告駐處稱,該名女性國人於3月9日搭乘亞洲航空(Air Asia)班機於晚間8時30分抵達吉隆坡第2國際機場,擬入境馬來西亞時,因所持之我國護照毀損(damaged passport),致馬國機場移民官裁定拒絕入境並予以遣返,伊嗣於3月11日上午9時20分搭乘亞洲航空第D7372號班機返回臺灣桃園國際機場。

三、據瞭解馬來西亞拒絕旅客入境並予以遣返之標準作業程序爲:外國旅客經機場移民官裁定拒絕入境並予以遣返後,倘當日無法登機返國,旅客將被安置在機場之「照䕶室」(holding lounge),並儘速進行遣返作業;旅客在留置期間相關留置作業及情形,馬國移民局例不知會各相關駐馬外國使領館單位,惟倘馬國移民局認爲有必要將旅客移送至機場附近之臨時安置所(depot),予以較長時間之留置或調查時,則將同步知會此間駐馬外國使領館單位。

四、駐處移民署派駐同仁曾赴吉隆坡國際機場參訪馬國移民局之留置及遣返作業,吉隆坡國際機場爲進出馬國之主要航空門戶,僅以吉隆坡第2國際機場爲例,每月之國際旅客人數即達約1百50萬人,爰該機場每日被拒絕入境之人數少則十餘人,多則或可達百餘人,被拒絕入境之外國旅客之國籍亦衆多,馬國機場移民局依照標準作業程序快速推進,並無針對性

五、外交部再度呼籲國人,出國前應注意檢查護照有無破損,若有毀損應於行前先申請換髮,以免遭其他國家移民主管機關拒絕入境,影響公私要務或遊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