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鐵爆貪污 工程灌水浮報500萬 4官商凌晨交保
臺鐵新豐站配合捷運化改建工程爆弊案,周祖德等臺鐵官員被約談到案。(本報資料照片)
(04:30更新 「臺鐵捷運化計劃(新豐站站場改建工程土建部分)」招標案,檢調將臺北工務段長周祖德、承辦人林昭正、建築師盧星宏、華盛公司董事長蘇成達等人約談到案,全案朝《貪污治罪條例》浮報價額、僞造文書等罪偵辦,北檢今(23日)凌晨諭令4名被告,各30萬元交保。)
臺灣鐵路管理局2008年辦理「臺鐵捷運化計劃(新豐站站場改建工程土建部分)」招標案,由國恭營造得標並施作部分工程,卻被臺北工務段長周祖德等人片面解約,並將國恭已施作部分重新計價再次招標,讓得標華盛營造獲利約500萬元,臺北地檢署22日指揮調查局桃園市調處兵分15路,搜索周等人的辦公室及住處,並將周及承辦人林昭正、建築師盧星宏、華盛公司董事長蘇成達等人約談到案,全案朝《貪污治罪條例》浮報價額罪偵辦,晚間將移送復訊。
檢調獲報,臺鐵局爲了配合捷運化的新竹新豐車站改建工程,在土木建築部分在2008年4月由國恭營造公司以1億980萬元得標,並且進場施工。不過,當時的臺北工務段長周祖德及承辦人林昭正卻在2009年10月片面中止契約,並在2009年12月以二期工程重新招標。
由於國恭營造已經進場施工,重新招標應該扣除已經施工部分計算招標金額,但是,周祖德及林昭正卻仍沒有扣除,仍舊計算進標案中,以不實的預算書執行招標案。最後由華盛營造以1億元得標。
新豐車站完工後,負責監造的建築師盧星宏卻未對已施工重複計價的部分提出意見,讓新豐車站驗收過關,華盛營造因此獲取約500萬元利潤。
檢調將周祖德、林昭正、盧星宏、蘇成達約談到案,朝浮報價額、僞造文書等罪偵辦。
根據華盛公司及負責人表示,對本起案件,早已於109年10月9日起連續三天,在官網公開聲明與澄清,並具體引用判決書爲依據,華盛公司絕未拍女官員裸照。華盛公司也強調,循一切領標程序參與投標臺鐵標案,並以最低價標得標,一切符合投標程序,履約過程亦以合約規範爲依據,公務行政作業均符合公共工程三級品管作業制度,並無異常或不合理之處。
最爲離譜之處,與本案一併遭偵查的公務員,本人及華盛公司在得標本件工程之前根本不認識,根本無外界羅織的情節。對於外界未經查證抹黑,一再中傷華盛公司,不排除依法追訴,維護本人與公司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