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大並臺灣之星、遠傳並亞太電 兩宗電信合併案 NCC將開聽證會
NCC副主委兼發言人翁柏宗8月31日表示,合併案審查重點主要包括資源合理分配、有助產業發展、維護用戶權益、維繫市場競爭及國家安全,其中,臺灣大、遠傳在偏鄉地區的行動網路覆蓋、合併公司吸收消滅公司已與客戶簽訂的資費合約細節、以及合併後的頻譜總頻寬數是否超標等三大議題,預期將會是這次各界矚目的焦點。
由於數位部成立後,有關頻譜資源管理業務將移交數位部職權,合併後臺灣大、遠傳的總頻寬數量是否超標?以及超標後是否應繳回頻譜,NCC強調未來將徵詢數位部意見。
翁柏宗表示,根據專家學者意見,line、臉書等業者已提供行動語音通訊,未來電信產業競爭不再只以電信業者家數來看整體電信產業競爭態勢,提供電信服務的資通訊業者也應一併列入考量。
臺灣大預計發行2.82億新股,以宣佈當日收盤價100元計算,相當於將斥資282億元吸收合併臺灣之星,遠傳電信預計發行3.57億新股合併亞太電信,以宣佈當日遠傳股價計算,相當於將以247億元合併亞太電信。
NCC說明,兩宗合併案分別於2月10日、3月23日向NCC提出申請,依據電信管理法第26條第1項規定,電信事業讓與或受讓全部或主要部分營業或財產、或相互間合併、或相互間直接或間接投資他方有表決權之股份總數或資本總額達主管機關公告一定比率以上者,應向該會申請覈准。
由於合併案涉及整體資通訊產業發展、電信市場公平競爭及消費權益保障,並對通訊傳播產業發展影響至巨,NCC召開聽證會時,將邀集相關當事人、利害關係人及鑑定人與會表達意見後,做出準駁決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