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陽花攻佔政院改判有罪 卓榮泰:支持上訴爭取最後正義
▲太陽花學運期間佔領行政院運動爆發警民流血衝突。(圖/資料照)
太陽花學運攻佔行政院案28日二審宣判逆轉,學運領袖魏揚等6人從一審無罪改犯煽惑他人犯罪之罪,分別判刑2到4月,均可易科罰金,全案仍可上訴。對此,民進黨主席卓榮泰29日受訪時表示,支持相關當事人上訴,爭取最後正義。
卓榮泰29日出席民進黨中常會前受訪時表示,對於任何司法的判定,基本上要尊重,但是相關當事人現在還有機會做司法救濟,當然鼓勵他們透過司法尋求救濟。
卓榮泰指出,此案從根本原則講起來,是針對執政當局的不當行爲,尋求緊急自利救濟的行爲,也是公民不服從、言論自由的表現,這個大原則絕對不能忽視,當事人會在歷史留下正確記載,他們讓讓臺灣從可能傾倒的主權當中,用自力救濟的方式把它扶正挽回,對往後的政治情勢、發展也有相當深遠且正面的影響,這是社會共識。
卓榮泰說,現在判決幾乎確定,希望希望相關當事人選擇最小代價去面對這次的判決,可以上訴的部分,也極力呼籲他們爭取最後的正義。是否認爲總統應該要特赦魏揚等人,卓榮泰迴應,這是總統權力,目前執政團隊全力都在防疫,沒有這方面的探討跟研究。
太陽花學運領袖、民進黨副秘書長林飛帆則是透過臉書強調,2014年的318運動和323佔領行政院事件都是整個「反服貿運動」的一部分。因爲當時臺灣公民社會的努力,才能讓臺灣免於過去國民黨過度傾中而導致的嚴重後果。這些,放在6年後的今日回想起來,「我依舊認爲是正確的,也是當時挽救臺灣民主不得不的選擇。」
林飛帆說,318案最終被地院與高院分別依「公民不服從」和「言論自由」判決無罪,而對323行政院案,「我認爲也應以同樣的標準檢視」,但卻被以「煽惑罪」等威權時期遺留下的不合民主社會常理的法律,作爲判決有罪的依據,「我認爲這樣的法律也是時候應該被檢討和修正。」
林飛帆說,作爲這個運動的參與者,希望大家能夠記得這場運動裡還有許許多多沒有被看見的人,是他們共同的努力,臺灣才能免於馬政府將臺灣鎖進一箇中國的泥淖,讓今天的我們尚且能享有自由和民主的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