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中力勤賣過期肉遭罰千萬 法院只認罰24萬

中市力勤農產公司在5年前驚爆販售過期黑心肉品,臺中市衛生局接獲舉發,查獲已賣出過期大腸頭等逾千公斤。(資料照片)

臺中市力勤農產公司5年前驚爆販售過期肉品,衛生局查獲已賣出逾千公斤冷凍大腸頭及豬腸,已過期276天至170天不等,並查扣大批逾期肉品;力勤不服遭開罰1032萬元,已經反覆提訴願、行政訴訟,衛生局重行裁處、改罰432萬元,日前又遭臺中高等行政法院判決撤銷,僅維持罰款24萬元,仍可上訴。

中市衛生局食安處迴應,臺中高等行政法院對有關販售逾期食品行政裁罰計算不同意,市府將重新審視後,再作適法性處分。

力勤離職司機2017年4月間,在臉書爆料公社PO文爆料,指前東家常改標賣過期肉品,最噁心的是,改標換包裝時產品都已傳出異味。衛生局接獲檢舉前往稽查,當場在清水區公司廠房內封存1.5萬多公斤可疑肉品,引發社會譁然。

衛生局經追查發現,力勤在同年2、3月間另有6次違法販售逾期冷凍肉品,包括大腸頭844公斤、豬腸200公斤及枝骨10公斤等;封存過期大腸頭2155公斤、雞腿3300公斤,數量龐大。總計8件違法行爲,依違反《食安法》的裁罰基準,包括違規次數、資力、工廠非法性、違規行爲故意性、違規樣態、違規品影響性,及其他裁量參考加權計算後,重罰1032萬元。

經力勤提起訴願、行政訴訟,最高行政法院2020年間認衛生局違法裁量加權,判決撤銷處分。同年11月衛生局改罰432萬元,力勤再提訴願、行政訴訟,臺中高等行政法院認爲販售逾期大腸頭及雞腿等2項違法行爲,各罰12萬元無違誤,另6次違規裁罰加權計算有重複及混淆、不合理,予以撤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