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中沙鹿山坡地遭回填廢棄物 不法獲利6800萬

沙鹿區山坡地去年遭違規回填營建廢棄物,市府環保局會同警檢組專案小組破獲,全案日前偵查終結。(臺中市環保局提供/陳淑娥臺中傳真)

沙鹿區山坡地去年遭違規回填營建廢棄物,市府環保局會同警檢組專案小組破獲,全案日前偵查終結。(臺中市環保局提供/陳淑娥臺中傳真)

臺中沙鹿區山坡地去年遭檢舉違規棄置並回填營建廢棄物,市府環保局獲報並會同警方成立專案小組,成功破獲該起環保犯罪集團。環保局表示,不法獲利高達6800多萬元,違規使用面積5600多平方公尺,全案於日前偵查終結,謝男等4人遭依違反《廢棄物清理法》、《水土保持法》起訴。

謝姓男子去年2月起向不知情地主承租沙鹿區土地,夥同楊、林及陳等人架設圍籬,收受來源不明的營建混合物,並從事整地、堆置及掩埋行爲。

市府環保局去年7月獲報,隨即派員現地勘查及進行監控,並會部警政署保七總隊第三大隊成立專案小組,啓動「檢警環查緝環保犯罪聯合小組」機制,通報臺中地檢署,並立即分案偵辦。

環保局表示,專案小組待時機成熟,8月當場查獲謝嫌等人駕駛營業貨運曳引車及挖土機從事整地、傾倒及掩埋廢棄物行爲,依現行犯逮捕並查扣營業貨運曳引車1臺、挖土機2臺及發電機1臺,成功破獲該起環保犯罪集團。

環保局說明,經查不法獲利達6800多萬元,違規使用面積達5600多平方公尺,全案於日前偵查終結,謝男等4人遭依違反《廢棄物清理法》、《水土保持法》起訴。

環保局長陳宏益強調,爲杜絕環保犯罪案件,檢警環等機關已組成聯合查緝機制多年,如涉及違反《廢棄物清理法》,可處1年以上、5年以下有期徒刑,併科1500萬元以下罰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