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版「時中」亂報!她狂貼假疫情病例人數 犯2罪要繳國庫3萬
▲轉貼疫情不實訊息,桃園楊梅婦經檢方偵結被罸3萬緩起訴。(圖/ET資料照)
桃園市楊梅區一名62歲的謝姓婦女,於未確定消息來源、亦未經任何查證下,於LINE羣組轉貼疫情不實訊息,桃園檢方10日依其所爲觸犯傳染病防治法第63條,散播有關傳染病流行疫情不實訊息罪、刑法第151條恐嚇公衆罪,因其坦承犯行,對所爲深表懊悔,經命其向國庫支付3萬元,予以緩起訴處分。
桃園檢方於日前接獲楊梅警分局提報有民衆檢舉,在LINE羣組有散播疫情不實訊息,即指派民生專組檢察官黃冠中偵辦,並循線查悉謠言來源者爲謝姓女子(62歲)。檢方調查,謝姓女子在未確定消息來源,亦未經任何查證下,於上(2)月7日,在LINE「富岡農場快訊」羣組內(成員共93人),轉貼內容爲:
「報告:1/25至1/27日 桃園市武漢病毒 列管人口爲48人 1/28及1/29日增加10名,合計列管58名。八德4位 大園1位 大溪1位 中壢6位 平鎮6位 桃園14位 楊梅4位 龍潭3位 龜山2位 蘆竹7位 合計48位 桃園就48個 出門小心一定要帶口罩」等不實疫情訊息,致生危害公安。
檢察官認爲謝姓女子所爲觸犯傳染病防治法第63條散播有關傳染病流行疫情不實訊息罪、刑法第151條恐嚇公衆罪,因其坦承犯行,對所爲深表懊悔,經命其向國庫支付新臺幣3萬元,予以緩起訴處分。
桃園地檢署呼籲,民衆可運用LINE搜尋官方帳號「疾管家」,或是撥打防疫專線1922,或向各地衛生單位洽詢,即時獲得防疫相關訊息,千萬不要道聽塗說,隨意傳播假訊息。「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治及紓困振興特別條例」自今年2月27日起正式施行,民衆散佈疫情謠言或不實訊息,已提高刑責,將可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新臺幣三百萬元以下罰金,民衆務必留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