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 非法外攤佔出入口 市場內攤租不滿

桃園區南門公有零售市場流動攤販聚集,審計處點名嚴重影響合法攤商權益。(蔡依珍攝)

桃園升格後致力改善23處公有零售市場,但遭審計處點名大園、新明等8處公有市場外攤「劣幣驅逐良幣」,致攤位租不出去,管理費甚至連水電費和地價稅都繳不起,遑論攤提巨資興建費,且轉租價金高達25倍。經發局指因疫情管理費減收致入不敷出,今年已改善且研擬市場外牆出租增加收益,並將加強稽查。

桃園市經管的公有零售市場9處委外之外有14處爲傳統市場經營模式,審計處點名,其中8處傳統公有零售市場外圍長期聚集非法攤販,且佔據市場出入口,販售商品又和市場合法攤商雷同,卻不用負擔賦稅、租金和水電,成本低、有較高市場競爭力,嚴重影響合法攤商權益,像是大園公有零售市場有9攤未營業、攤位使用率僅87.32%,中壢新明公有零售市場8攤未營業、使用率僅93.98%,桃園南門、楊梅第一、楊梅大成等使用率也都未達100%。

審計處現勘也發現許多攤鋪未營業高掛出租牌子或者改爲其他用途,且網路上還能查到南門及新永和等公有零售市場的攤位轉租資訊,轉租價金高達承租價金的13至25倍。

另外,大園、新明、新永和及南門4處公有零售市場去年「入不敷出」,管理費收入不足以支應土地年使用費,以南門市場爲例,管理費入帳106萬,但清潔費46萬、水電費41萬、人事費81萬、房屋稅12萬、地價稅56萬和其他零星支出58萬,1年就虧188萬,八德市場虧損43萬、楊梅第二市場虧損14萬,審計處要求檢討收費合理性。

經發局指出,針對外攤將會同警方持續加強取締,並依規定查處,後續若有市場改建計劃,將優先安置市場外圍攤商。內攤也會請公所積極稽查,除網路巡察也開放檢舉,今年已查獲11件轉租攤位,逾期未改或再被查獲就廢止使用並終止契約,像是新永和市場就有攤商被查獲轉租退攤,致原攤商和承租者互打官司。

經發局並補充,管理費依新舊市場每月從1000至3000元不等,去年因疫情長達半年減租5成,正重新檢討使用管理費規定,並研議收費標準,另外也計劃開放在市場外牆張貼廣告以增加收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