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定對象住宿場所落日條款明年到期傳擬修法再延 全國旅館公會反對

中華民國旅館商業同業公會全國聯合會理事長洪崇元。圖/取自洪崇元臉書

觀光條例修法對國軍英雄館、教師會館、青年活動中心、香客大樓等特定對象住宿場所,訂10年落日條款,明年到期,各地國軍英雄館陸續轉型因應,有業者向立委陳情擬提案修法再延長;中華民國旅館商業同業公會全國聯合會理事長洪崇元,發起飯店民宿業連署,向立委陳情反對再延長期限,若要通過,他們合法旅宿業定會採取行動。

3月間,觀光署召開研商發展觀光條例第70-2條展延期程修法事宜會議,以疫情爲由,擬修法展延未取得合法旅宿證照的特定對象住宿場所爲13年,洪崇元反對,觀光署作罷,10年落日條款將近,最近又傳出有特定對象業者陳情立委擬修法再延長5年。

洪崇元不滿說,民主法治國家,守法經營卻成爲弱勢團體,只因非法業者選票比較多嗎?旅宿業是觀光旅遊不可或缺行業,應提供安全場所,消防與建物公共安全檢查須符合標準,遵守法規是合法旅館必要條件,偏偏有非法經營旅宿業,利用民代靠山經營賺錢,政府卻視而不見,出了問題再要求合法業者改善,這樣公平嗎?

他指出,9年多前,陸客來臺,國軍英雄館、教師會館、青年活動中心、香客大樓等2百多間特定對象營業場所,承接陸客住宿,他們合法旅宿向中央反應,訂落日條款10年,讓其申請爲合法旅館,默許非法經營10年,現在時間快到,申請合法旅館不到5間。

有業者請託立委修改法令,要求繼續延期5年,不顧全國1萬8千多家合法旅宿反對,要強行過關,「這樣跟偷竊被警方查獲,要求讓他再偷5年就會改過自新有什麼不同,請問合理嗎?」洪崇元強調,若硬要通過延長,合法旅宿業不會定會採取行動,捍衛權益,希望交通部觀光署拿出魄力取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