聽到垃圾車音樂就怕! 男童遭清潔員乾爹性侵:他O出白色東西
▲男童遭性侵後,會做類似R片吐舌頭及做愛時的肢體動作。(圖/達志/示意圖)
花蓮一名4歲男童只要聽到垃圾車聲音,就害怕到躲到桌子底下,經家屬追問,他才說出被擔任清潔隊員的張姓乾爹性侵,「他還噴一個白色東西出來」。張男二審被判無罪,但遭最高法院駁回,他近日被花蓮高分院更一審判4年10月徒刑。
判決指出,張男領有中度智障手冊,受男童母親同居人之託,照顧男童,沒想到他2012年趁男童在他住處,強押對方的頭逼口交。男童姨丈發現外甥舉止怪異,會做類似R片吐舌頭及做愛時的肢體動作,追問之下才讓全案曝光,男童母親憤而報警。
男童證稱,他不喜歡倒垃圾,「是有一個垃圾車的人欺負我,他把我關在他的房間裡,叫我吃他的『雞雞』…他有給我看色情片,看了之後就叫我吃他的雞雞,他還噴一個東西出來,是白色的。」
張男否認犯行,辯護人則稱,男童的偵訊筆錄多爲訊問者自問自答,全程充滿不當誘導,難認是男童出於自由意願的陳述。被告一審被判4年10月徒刑,他不服上訴;但二審法官認爲,無法證明有性侵男童事證,改判無罪,遭最高法院撤銷,發回更審。
花蓮高分院更一審認爲,本案具有隱密性,通常僅有被告與被害人兩人在場,已不免淪爲各說各話局面;而認定犯罪事實所憑證據,並不以直接證據爲限,即綜合各種間接證據。法官根據證人證詞,可知男童曾有心理嚴重創傷。
法官表示,被告爲滿足性慾,竟罔顧男童心靈感受,造成對方心理上難以磨滅陰影,嚴重危害身心健康與人格發展,犯罪後飾詞圖卸,未見悔意,至今未與被害人及家屬達成和解,改判4年10月。全案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