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保協定沒G2G難保臺商權益 經部:將和越南重籤
臺灣與越南簽署的投保協定,保障不了臺商?民進黨立委黃偉哲19日指出,臺越投保協定並不具備G2G(政府對政府)層次的求償保障,如何維護臺商權益?經濟部次長杜紫軍則表示,將和越南重籤一份保障範圍更廣的投保協定。
杜紫軍19日出席立法院經濟委員會,針對「臺商在越南受到暴動波及之損害與救濟,如何提供臺商具體協助」提出專案報告並備詢。黃偉哲在質詢時問,越南對臺商提出的賠償,多采取賦稅減免、低利貸款、貸款展延等方式,政府如何協助臺商爭取更多實質賠償?
杜紫軍回答,臺商受損狀況不一,必須個別處理,依照投保協議第8條規定,我方可和越方藉由3到9個月的「善意時間」進行協商,假設到「善意時間」結束,仍無法獲得滿意結果,臺商可向國際商會提出國際仲裁。
黃偉哲質疑,投保協定的保障範圍,並不包括G2G(政府對政府)層次的求償,如何維護臺商權益?杜紫軍迴應,政府計劃和越南重新簽訂一個新的、保障範圍更廣的投資保障協定,已開始洽談,希望把經第三地轉投資越南的臺商,也納入保障範圍。
黃偉哲又問,臺商在越南損失慘重,政府是否會採取類似鮭魚返鄉的做法,鼓勵臺商回臺發展?杜紫軍說,要視臺商投資型態而定,如果有臺商願意藉這個機會提升生產層次、增加附加價值,政府當然會輔導這類廠商回臺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