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票要注意 戴候選人口罩最高可罰500萬
投票日進入投開票所時,若戴候選人的口罩會違反者處新臺幣50萬元以上500萬元以下罰鍰,呼籲鄉親多注意。(新竹縣府提供/邱立雅竹縣傳真)
2022年地方公職人員選舉及憲法修正案公民複決即將在11月26日舉行,投票當天記得攜帶國民身分證、印章及投票通知單至所屬投票所投票,並配合佩戴口罩等防疫政策,且尚未除解隔離的確診者依傳染病防治法規定不得外出。有鑑於諸多候選人競選時發送多款印有姓名等地口罩,新竹縣選舉委員會提醒,若佩戴候選人口罩進入投票所,涉及競助選行爲,違者將處新臺幣50萬元以上500萬元以下罰鍰。
新竹縣選委會指出,自11月26日投票當日零時起,任何人不得透過簡訊、電子郵件、Line、臉書或任何粉絲團等社羣媒體從事競、助選活動。在投票所外嚴禁比手勢、打躬作揖或講悄稍話等疑似拉票、委託大衆傳播媒體刊播競選廣告、委託夾報散發宣傳品等行爲。
投票時,也不可穿戴或標示政黨、政治團體、候選人的旗幟、徽章、物品或服飾進入投票所。新竹縣選舉委員會提醒,佩戴候選人口罩進入投票所,同樣涉及競助選行爲,違反者處新臺幣50萬元以上500萬元以下罰鍰。
防疫期間,新竹縣選委會請民衆配合投開票所防疫措施,包含佩戴口罩始進入投票所投票、保持社交距離、進入投票所前應量測體溫並進行手部消毒等,如未依規佩戴口罩,經勸導不聽者,將通報地方政府依傳染病防治法裁罰新臺幣3000元以上至1萬5000元以下罰鍰。
新竹縣選委會強調,選舉人如有發燒症狀者,須配戴防疫手套,由選務工作人員引導走防疫動線至防疫專用遮屏進行圈票及投票,並由選務人員收回手套,統一銷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