團建費計入什麼科目,進項稅額可否抵扣,稅前如何扣除?

>團建費主要是指企業爲了實現團隊績效及產出最大化,增強員工之間的團隊協作,而進行的一系列團隊建設活動而發生的費用支出,包括員工培訓,聚餐,K歌,旅遊,體育運動等。那麼企業發生的團建費賬務上應該如何處理,稅務上又涉及哪些問題呢?

企業所得稅上並沒有團建費項目,企業在對團建費進行賬務及稅務處理時要根據具體開支項目來處理。

團隊建設費用用於員工培訓

若團隊建設費用屬於培訓教育的,則賬務上計入“管理費用——職工培訓費”,取得的培訓機構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可以作爲進項稅額抵扣增值稅。企業所得稅上,按照“職工教育經費”的扣除標準,不超過當年度工資薪金總額的8%部分准予扣除,超過部分准予結轉以後年度內扣除。

團隊建設屬於工會活動

若企業的團隊建設活動屬於工會活動(比如工會組織八一建軍節組織員工參觀烈士陵園),相關開支由返還的工會經費來支付,此時相關團建費則屬於工會經費的範疇,賬務上計入“工會經費”,企業收到返還的工會經費,賬務上計入“應付職工薪酬——工會經費”,實際發生相關支出時,直接衝減即可。若相關活動能夠取得增值稅專用發票,則其進項稅額准予抵扣。

工會經費稅前扣除,不超過當年度工資薪金總額的2%部分,准予在計算企業所得稅應納稅所得額時扣除,超過部分,不得扣除。

團隊建設費用於員工聚餐、旅遊、K歌等

團隊建設費用於員工聚餐,旅遊,K歌,體育運動等(吃,喝,玩,樂),賬務上計入“管理費用——職工福利費”。此種情況取得的增值稅專用發票,不得抵扣進項稅額。根據《關於全面推開營業稅改徵增值稅試點的通知》(財稅[2016]36號)規定,納稅人購進貨物、勞務、服務、無形資產及不動產用於簡易計稅項目、免稅項目、集體福利以及個人消費的,其進項稅額不得抵扣。

員工聚餐購進的屬於餐飲服務,K歌屬於娛樂服務,即使不用於集體福利,兩者也屬於進項稅額不得抵扣的服務(餐飲服務、貸款服務、居民日常服務以及娛樂服務進項稅額不得抵扣)。

團建活動發生的員工聚餐,旅遊,K歌,體育運動等均屬於購進相關貨物、服務用於集體福利,即使能夠取得進項稅額也不得抵扣增值稅,旅遊過程中員工購進的國內旅客運輸服務不屬於差旅費的範疇,屬於職工福利費,不得憑藉火車票、飛機票計算抵扣進項稅額。

企業所得稅方面,職工福利費有稅前扣除限額的規定,不超過當年工資薪金總額的14%部分准予稅前扣除,超過部分不得稅前扣除。若企業當年度職工福利費超標,企業所得稅彙算清繳時,需要做納稅調增。

實務中,大部分的企業團建活動支出,屬於職工福利費的範疇,不屬於職工福利費的情況,需要準確覈算,並留存其真實發生的相關備查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