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防災都更獎勵」方案 北市都委會今通過
爲提高危險建築物重建誘因,北市都發局擬定全市性都市計劃「擬定臺北市防災型都市更新細部計劃案」,提交臺北市都委會審議,盼藉此積極推動「耐震能力不足」的危險建築物更新重建,27日獲得通過。示意圖。(本報資料照片)
爲提高危險建築物重建誘因,北市都發局擬定全市性都市計劃「擬定臺北市防災型都市更新細部計劃案」,提交臺北市都委會審議,盼藉此積極推動「耐震能力不足」的危險建築物更新重建,27日獲得通過;臺北市都發局長王玉芬表示,本次新訂的危險建築物容積獎勵,主要協助耐震能力不足建築物加速改建,以達韌性城市及2050淨零排放政策目標。
都發局表示,透過容積獎勵鼓勵耐震不足建築物更新重建,本計劃適用對象爲基地面積達1000平方公尺以上,且「經結構安全性能評估(初評或詳評皆可)ID值<0.35」或「於《建築物耐震設計規範》1974年2月15日訂定發佈前領有使用執照」的合法建築物,而重建後建築物的規畫設計標準應同時達「結構安全、耐候減碳、都市減災、環境友善」4面向、5條件,將獲核原基地面積基準容積30%的「危險建築獎勵」。
臺北市都市計劃委員會27日針對該案展開審議,雖然委員皆對於市府提出加速耐震能力不足建築物重建政策表示支持,不過針對海砂屋是否應視同危險建築,委員也多次提出看法;都發局迴應,由於邀集學者專家討論後,皆認爲海砂屋不見得耐震能力不足,爲兩種不同的樣態,所以還是建議應分別鑑定。
另外由於容積上限超過二倍容積,須交由臺北市都委會審議,會議上都委會主委、副市長李四川則授權給都更審議委員會裁量,試辦1年後再交由都委會討論,最終全案獲得通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