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家族辦公室 信託公會獻策
圖/本報資料照片
國外家族辦公室主要服務項目
金管會爲實現打造亞洲資產管理中心的願景,除擬擴大私人銀行財富管理及OBU協作境外資產管理業務外,並將「家族辦公室資產管理推動計劃」列爲銀行業相關政策重點之一,若想推動家族辦公室,信託公會三管齊下,不只研議出家族信託相關模式,還建議金管會開放信託業辦理家族辦公室業務,並致力將王朝信託、一代傳一代信託機制引進。
信託公會秘書長呂蕙容表示,對高資產家族客戶來說,資產管理考量不僅是投資理財,還包括接班傳承與經營調度、家族成員資產分配、慈善項目支出和整個家族內部所衍生的各項事務等。爲利於銀行業提供高資產客戶完整的資產管理服務,信託公會近年來不斷推動本土化的家族信託業務,已研議「家族信託境內管理境外資產方案」,及「信託業辦理家族信託通用服務模式」,可提供資產傳承、公司治理、家族治理及家族辦公室全方位功能,透過設立「家族辦公室」做爲家族信託總管,可輔導建置家族治理機制,並就家族財富管理及企業經營等,提供專業諮詢與建議。
呂蕙容指出,家族信託與「家族辦公室」的結合,才能集合多個領域的專業人員,爲家族提供客製化完整服務,這是單一法律顧問、稅務顧問和投資顧問所難以企及的。
由銀行擔任家族信託受託人並提供「家族辦公室」服務,可強化客戶對銀行的忠誠度與黏稠度,減少將資金移轉到境外辦理信託的需求,將資金留在國內。爲發展亞洲資產管理中心,建議金管會未來能比照國外金融業作法,開放信託業於內部建置「家族辦公室」服務單位,協助客戶全方位處理家族問題。
臺灣現行家族信託規劃大多以「單代傳承」爲主,缺乏如國外的多代傳承的機制(像王朝信託),因此信託公會針對「連續受益人機制」所面臨的法制及稅制問題,建請金管會協助請法務部及財政部釋示,已獲得法務部解釋「在信託關係中爲連續受益人安排尚非信託法所不許」,財政部並就連續受益人信託所涉遺產稅或贈與稅,有進一步較明確研議方向,金管會已請信託公會參考續行研議實務可行的信託架構,讓信託業者辦理家族信託能有明確依據,先讓財富傳承「一代傳一代」,再進一步向王朝信託、永續信託邁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