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金令”等加速中小銀行股權轉讓 年內已“上架”數千筆
21世紀經濟報道記者程維妙 北京報道
延續近年趨勢,今年中小銀行股權仍高頻“上架”。
21世紀經濟報道記者11月28日據阿里拍賣平臺公示統計,僅11月就有超過800筆銀行股權拍賣或將拍賣,全年數量至少達數千筆。如果算上京東資產交易平臺、地方產權交易所等公示的轉讓項目,則數量更多。標的多以地方行、農商行、村鎮行等中小銀行股權爲主。
有項目承辦人對記者表示,出售所持股權是轉讓方“正常經營行爲”,與標的關係不大;還有轉讓方企業因自身經營不善、稅款繳納不足,因此轉讓股權變現。此外,今年5月發佈的“退金令”,要求央國企剝離“對服務主業實業效果較小、風險外溢性較大的金融機構”,也加速了中小銀行股權轉讓。
可以看出,中小銀行股權高頻被轉讓有多重原因。不過業內人士普遍認爲,主因還是指向中小銀行增長乏力、風險化解壓力較大等問題。轉讓情況也顯示,不乏一些優質中小銀行股權被熱情求購,但更多的標的遭遇流拍。
年內至少已“上架”數千筆
綜合地方產權交易所、阿里拍賣平臺、京東資產交易平臺等相關平臺的公示,今年銀行股權轉讓拍賣或將拍賣的項目已有至少數千筆,多爲地方行、農商行、村鎮行等中小銀行的股權。
例如中原銀行2607萬股股份於11月5日在北京產權交易所掛牌招商,目前處於項目推介階段,12月16日截止;東營農商銀行528.16萬股股權於11月21日在阿里資產司法拍賣平臺進行拍賣,起拍價爲776.39萬元,保證金爲77萬元;山西銀行6619.84萬股股權於11月25日在山西省產權交易市場轉讓,轉讓底價爲4104.3萬元,保證金500萬元。
每筆股權轉讓原因不一。有項目承辦人對記者表示,出售所持股權是轉讓方“正常經營行爲”,與標的關係不大;還有轉讓方是貿易公司,因自身經營不善、稅款繳納不足而轉讓股權變現。
“退金令”是今年新增的影響因素。如中原銀行今年已有多筆股權在北京產權交易所掛牌,轉讓方均爲國資央企背景。其中,5月15日,國能駐馬店熱電有限公司掛牌轉讓中原銀行2856.3107萬股股份(佔總股本的0.08%);9月27日,中國洛陽浮法玻璃集團對所持中原銀行28215.98萬股股份(佔總股本的0.772%)進行招商;10月29日,一拖(洛陽)柴油機有限公司對中原銀行0.8827%股權再次掛牌招商。“目前項目在推介中,轉讓就是與限金令有關。”一位項目承辦人稱。
在多重因素中,更多還是指向中小銀行現在面臨的困境。郵政儲蓄銀行研究員婁飛鵬分析稱,當前受淨息差較低等因素影響,銀行業經營面臨較大壓力。一些沒有上市的中小銀行自身規模較小、抗風險能力較弱、對區域經濟發展狀況依賴度較高,面臨的經營壓力更大,其股權對投資者整體吸引力有限。
另有業內人士指出,政策變化也是重要因素,一些股東因不熟悉金融政策或對未來不確定性感到擔憂,選擇出售股權。此外,市場競爭加劇,尤其是金融科技企業崛起和大型銀行擴張下沉,使部分股東對中小銀行盈利能力產生懷疑,故減少投資以降低風險。
交易仍呈冷熱不均
中小銀行的發展之困在轉讓境遇上也有反映,表現爲多數標的流拍,即便打折或多次“降價”也依然鮮有問津。
在阿里拍賣平臺,有大量被數百上千次圍觀的銀行股權拍賣是“0人報名”。“目前已是第二次掛牌,股權沒有糾紛,折價了30%,下個月期滿,如果沒人接盤會繼續進入下一個掛牌週期。”一家地方行股權轉讓項目承辦人表示。
記者採訪瞭解到,買方更爲關注的也是銀行經營情況和發展前景。
一位經驗豐富的承辦人介紹稱,很多股權轉讓公告中會介紹銀行基本面情況,如資產規模、每股淨值、近年分紅情況等。“分紅情況是衡量銀行經營情況的一個指標,有的銀行目前綜合分紅(紅股+現金)率還能達到4.5%左右的水平,在利率下行大環境中,較很多理財、存款產品更有競爭力。但多數中小銀行在疫情後分紅穩定性下降,贈股也少了。加上非上市銀行公開的財務信息相對有限,很多意向方做不好判斷,所以不敢出手。”
不過也有銀行股權被熱情求購。例如近期福建一家農商行4.23萬股股權,評估價19.13萬元,經96次競買,最終以25.5萬元拍下,溢價成交;浙江一家農商行6361股股權獲238次出價,起拍價不到2萬元,最終成交價超過18萬元。
“當前中小銀行股權市場交易表現分化。從銀行自身經營角度來看,受內外部環境的影響,銀行業特別是中小銀行經營狀況參差不齊。一些經濟環境欠佳的地區,中小銀行經營前景不被看好,投資者投資意願不高,從而導致部分中小銀行股權拍賣遇冷。相反,部分經營管理水平較高、業績表現出色的中小銀行,股權轉讓普遍受到市場歡迎。”招聯首席研究員董希淼分析稱。
中小銀行如何提升股權吸引力
業界普遍認爲,中小銀行需要進一步完善內部治理,提升經營與風控能力,強化信息披露,進而吸引投資者。
中國銀行研究院銀行業與綜合經營團隊主管邵科建議,中小銀行應明確自身的戰略定位和比較優勢,走高質量的特色化、差異化發展之路,保證業務穩健增長和盈利能力提升;其次,完善公司治理和經營管理機制,強化信息披露和市場監督,持續提升風險管理能力、改善資產質量,夯實投資者的信心;此外還要提升市值管理能力,密切關注股東的價值訴求,加強溝通交流,做好輿情監測工作,在監管允許的框架下有效運用增持、回購、分紅等工具回饋投資者,增強投資者的獲得感。
值得一提的是,監管部門近年高度重視中小金融機構治理規範性和經營穩健性。
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副局長肖遠企在8月國新辦發佈會上表示,中小金融機構不要盲目求大求全,要聚焦主責主業,穩中求進,重點服務小微企業、“三農”、鄉村振興,服務社區、服務本地,這是中小金融機構的優勢所在。真正把這些優勢發揮出來,發展前景非常廣闊。
他還表示,不管大股東小股東,要支持金融機構按照公司治理程序、公司治理制度要求來決策。“中小金融機構經營得穩健,實際上就是對股東負責任,經營穩健了,股東的價值、利益相關者的價值也會得到實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