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購陸貨當韓貨涉廣告 消保官:販售平臺應無條件退貨

記者陳家祥/臺北報導

網路購物陷阱多,不肖廠商詐騙手法推陳出新,臺北市議員阮昭雄23日召開記者會指出,在「MoMo購物網」上有業者詐稱大陸制的產品韓國製,更盜用業者品牌商標,造成消費者損失。對此,主任消保何修蘭表示,若商品涉有上述情況,恐有廣告不實、標示不清等問題,經調查若屬實將會移送公平會、商業處處理。

受害人先生表示,盜用商標一事早在7月初就有跟momo連絡、告知有這樣的情況,但當時momo沒有很明確的答覆;而在之後在協調會上,有清楚告知有商標侵權情況,並明確指出該廠牌並非韓國原裝進口而是中國製造,「但momo則回覆稱該品牌爲韓國品牌中國製造。」

momo的回覆讓詹先生大感不滿,認爲「O′charming」明明是自己的品牌,爲什麼momo堅稱是韓國的品牌中國製造,「根本就是扭曲事實」;而廠商告知momo沒有商標權後,momo竟用附加合約方式協助廠商更改商標爲「O′charmer」,而不是先下架、確認的流程

對此,何修蘭指出,若業者商品實際上的製造地點是在中國卻謊稱韓國製造,並在網頁上做相關的宣示,則涉有廣告不實的嫌疑;若在商品上有不實標示,則有違反商品標示法的問題,「若有謊稱制造地點的情況,會進行行政調查,若屬實將移請公平會處理,而違反商品標示法部分,若是臺北市的廠商就會移送商業處處理。」

何修蘭補充指出,消費者是跟momo買的,因此即使超過7天也應該讓消費者退貨。她強調,產品的製造地點就是它的價值,當然就是物品的嚴重瑕疵,只要確認是假貨販售平臺就應該要有退貨的機制;若momo堅持不全額退貨,會違反民法規定,我們會進行行政調查、請他來說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