違法12海哩內捕撈 海巡登船取締8名陸、菲籍漁工
僱用合法外籍漁工,卻進行違法捕撈!淡水海巡隊26日上午9時30分執行海上巡邏勤務時,登檢一艘新北市野柳籍「長O號」漁船,結果發現該船上僱用陸籍、菲籍漁工於12海浬內違法作業,全程錄影蒐證後將船長、漁工帶回偵訊,訊後依法移送士林地檢署偵辦。
淡水海巡隊在淡水河口外8點3海浬處,發現了野柳籍「長O號」漁船,他們進行登檢後發現,陳姓船長雖然合法僱用外籍漁工,但卻違反「兩岸人民關係條例」第15條第4款規定,於12海浬內進行捕撈作業,因此當場將5名陸籍、3名菲籍漁工一併帶回偵辦。
陳姓船長供接受偵訊供稱,他們25日從野柳出海後,本來是先到12海浬外進行捕撈,因爲蝦羣后來移動到12海浬內,他們跟隨蝦羣捕撈沒有發現,不小心才誤進12海浬內違法作業。陳姓船長偵訊後被依違反「兩岸人民關係條例」移送士林地檢署偵辦。
淡水海巡隊表示,海巡署人員執行「護永專案」,都是爲保育海洋資源永續發展,對於海上非法漁業行爲,將持續嚴格取締,呼籲民衆一起守護海洋,如有發現違規行爲,請利用海巡「118」免費報案電話或透過漁業電臺通報,海巡隊將立即前往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