爲改善情緒養寵物 她直接掐死狗
林姓女子因爲情緒障礙,醫師建議飼養寵物改善情緒,林女飼養馬爾濟斯後,自稱爲了獲得快感,竟將其活活掐死,法院判拘役。(賴佑維攝)
36歲林姓女子因爲情緒障礙,就醫診斷時,醫師曾建議她飼養寵物改善情緒。林女先後飼養吉娃娃、馬爾濟斯,但她竟用虐待動物的方式發泄情緒,2021年9月更將馬爾濟斯活活掐死扔進垃圾車,被桃園地院依違反《動物保護法》非法宰殺動物罪處拘役40日,可易科罰金,還要併科罰金20萬元。
桃園地檢署調查,林姓女子因情緒不穩定,醫師建議可以飼養寵物,她爲此飼養吉娃娃、馬爾濟斯,但2021年竟活活將馬爾濟斯掐死,趁機丟到垃圾車。林女就醫時還向醫師透露,因爲和丈夫衝突而情緒沮喪,爲此燒青蛙、掐死狗,稱當時感到「很興奮」。
林女的前夫也證稱,林女飼養的寵物常常受傷,且馬爾濟斯突然不見後,他隱約知道林女會傷害動物,纔將林女名下動物轉送友人飼養。
桃園地檢署調查,林女的情緒障礙是因過去遭不當對待而產生,更應較常人瞭解不當對待將對他人造成巨大、長期傷害。林女不正面對抗消極情緒,反而把情緒發泄在無力反抗的小動物身上。
檢方認爲,林女在警詢、就醫時,能詳細記憶案發當下殺害犬隻情節,犯罪時神智並未陷於解離,或違法性識別能力低落或喪失程度,而她未能尊重動物生命,放任個人情緒持續傷害他人(動物),極不可取,請從重量刑。
法院認爲,保護動物觀念乃現代文明社會重要價值之一,僅因一時情緒失控即遷怒並殺害寵物犬,手段殘忍,行爲也危害保護動物的社會風氣及善良秩序,考量她犯後坦承犯行,態度尚可,依非法宰殺動物罪,處拘役40日,併科罰金20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