爲貴州推進生態文明體制改革提供智力支持|“健全生態環境損害賠償制度與地方立法耦合性研究”研討會在貴陽舉行

11月29日,“健全生態環境損害賠償制度與地方立法耦合性研究”研討會在貴陽舉行。研討會由貴州省生態環境廳主辦,省內外專家齊聚一堂,共同深入研討“健全生態環境損害賠償制度與地方立法耦合性”的關鍵問題、路徑、方法和措施,爲貴州省加快推進生態環境損害賠償地方立法匯聚智慧力量。

貴州作爲生態環境損害賠償制度改革的全國先行試點省份之一,始終秉持“大膽試、大膽闖、主動改,解決深層次體制機制問題”的方略,不斷推動生態環境損害賠償制度改革取得新成效。

爲創造性地完善省內生態文明制度體系,制定生態環境損害賠償專項地方性法規,系統明確生態環境損害賠償的範圍、標準、程序等,提高制度的可操作性和權威性,省生態環境廳開展《健全生態環境損害賠償制度與地方立法耦合性研究》,得到省委、省政府的高度重視,將本課題列爲貴州省2023年度哲學社會科學規劃重大課題。

研討會上,省內外專家紛紛表示,地方立法是我國最具活力、創造力的立法資源,具有重要的立法“試驗田”功能,在生態環境損害賠償的法治化進程中可以起到過渡作用,爲其全國性立法打好基礎、做好準備,貴州加快推進生態環境損害賠償地方立法意義重大。

專家們圍繞“法典化與生態環境損害賠償地方立法”“生態環境損害賠償理論發展”“生態環境損害賠償制度創新”“生態環境損害賠償司法實踐”四個專題進行專題發言,積極爲貴州省生態環境損害賠償地方立法建言獻策。

“推動形成更多有影響力的地方立法成果,進一步完善與美麗貴州建設相適應的地方生態環境法規體系是我們堅定不移的目標,着力推進條件最成熟,基礎最紮實的立法項目是我們落實生態文明出新績的應有之義。”省生態環境廳黨委委員、副廳長陳莉在研討會上表示,相信在各位專家的共同努力下,本次研討會將爲貴州省推進生態文明體制改革、打造生態文明建設先行區提供有力支持,爲全國開展生態環境損害賠償制度改革工作提供良好示範。(貴州日報天眼新聞記者 王瑤 彭林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