喂鄰居的狗遭咬傷 高雄婦求償48萬!敗訴理由曝
▲黑狗示意圖,非當事案件。(圖/ETtoday新聞雲資料照)
記者陳宏瑞/高雄報導
高雄一名71歲鄒姓婦人在自家瓦斯行飼養一隻黑狗「巧克力」,前年某日鄰居蘇姓婦人好心端飯餵食,卻遭狗咬傷左手,事後她認爲飼主應負責,憤而提告求償48萬餘元。不過,法院審理後認定,蘇婦明知狗具有攻擊性,仍自願靠近餵食,受傷責任應自行承擔,因此判她敗訴。
判決指出,2023年2月17日傍晚6點,蘇婦端着一鍋飯,走到鄒家瓦斯行準備餵食「巧克力」,沒想到狗看到食物興奮撲上,並意外咬傷她的左手,導致撕裂傷就醫。事後,蘇婦不滿鄒家未表達關心,憤而提告傷害罪,但檢方認定狗只已經拴繩,咬人並非飼主之責,因此不起訴處分,蘇婦提出再議也遭駁回。
刑事告訴失利後,蘇婦轉而提起民事求償48萬餘元,她認爲鄒婦雖有拴狗,但未替狗戴上嘴套,才導致她受傷。然而,鄒婦則反駁,當時正準備餵食,狗若戴上嘴套根本無法進食。法官審理後認爲,蘇婦過去曾餵養「巧克力」,也曾被狗攻擊但未受傷,既然知道狗具攻擊性,卻仍冒險靠近,受傷責任應自行承擔,一、二審都判鄒婦免賠,全案定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