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型電動二輪車主快掛牌加保強制險 違規恐挨罰3600元

臺東監理站會同臺東縣警察局交通隊在臺東市區路口聯合稽查。(臺東監理站提供/蔡旻妤臺東傳真)

臺東監理站會同臺東縣警察局交通隊在臺東市區路口聯合稽查,總共攔查17輛,其中未掛牌有3輛,稽查人員也逐一勸導並告知民衆掛牌流程,臺東監理站提醒今年底前,免收450元牌照和行照規費,呼籲民衆把握優惠儘早辦理。

臺東監理站表示,微型電動二輪車自去年11月30日起已正式掛牌納管,使用中車輛應掛牌並且投保強制汽車責任險才能行駛上路,如違反相關規定者將予以舉發裁罰。

臺東監理站長洪美芳表示,爲了維護行車秩序及用路人行車安全,將持續不定期、不定點,針對未掛牌微型電動二輪車加強攔查及勸導,因此,爲了民衆自身的權益及保障,特別呼籲車主儘速完成掛牌,有關詳細資訊可上交通部公路總局/監理服務網(https://www.mvdis.gov.tw/)微電二輪車專區查詢。

洪美芳也提醒車主,隨着新制規定,微型電動二輪車逾期未依規定領用牌照行駛,可處新臺幣1200元到3600元罰鍰。掛牌後的微型電動二輪車車主騎乘上路務必戴安全帽、駕駛人須年滿14歲、最高限速25公里、不可載人、不可酒駕、不可擅自改裝、應依標誌、標線、號誌指示行駛等,請車主務必多加留意,以免違規受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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