僞造“悲慘人生”,情不恕法不容
何慧敏
近日,某短視頻平臺網民“小松”,因故意編造外賣騎手單親父親的身份,虛構帶女兒送外賣的悲慘故事,利用公衆同情心騙取流量,謀取私利,涉嫌擾亂公共秩序,被公安機關抓獲(據12月3日公安部網安局微信公衆號)。
“孩子離開了媽媽”“我帶着女兒送外賣,雖然辛苦但是幸福”“感謝支持我們的叔叔阿姨”……短視頻平臺上,身着騎手服,抱着小女孩的外賣員“小松”動情地講述着單親騎手父親爲了養活女兒而堅強生活的故事,迅速收割了26萬餘名粉絲的關注和眼淚。殊不知,這些動人情節背後竟全是劇本。“小松”不僅不是外賣騎手,小女孩也有完整幸福的家庭。事實反轉令人不勝唏噓,但是個案背後所反映出的虛假擺拍問題更需深思。
近年來,網絡上頻頻出現此類“自導自演”的虛假擺拍內容,和“小松”劇本相似,主人公有着生存條件差、家庭不幸福的悲慘人設以及艱難生存的奮鬥故事。網友滿懷好奇地觀看,在同情心作用下點贊打賞,有的博主還以衆籌捐款、直播帶貨等方式收割流量利益。這些虛假內容不僅消費了用戶的同理心,損害公衆信任,擾亂網絡空間秩序,部分藉機牟利者還踐踏法律紅線,給他人造成經濟損失,涉嫌詐騙。而深挖原因,一方面,自媒體博主和背後MCN機構(內容合作公司)人爲引流牟利;另一方面,部分平臺算法推波助瀾。此類“悲情敘事”內容往往情感衝突強烈,充滿噱頭,奪人眼球,平臺對於此類內容的審覈把關不嚴,在流量數據驅動下甚至通過算法推薦,加大相關內容曝光量,助推虛假內容傳播。
《中華人民共和國網絡安全法》《互聯網信息服務管理辦法》等多部法律法規明確,任何個人和組織不得編造、傳播虛假信息,擾亂經濟秩序和社會秩序。中央網信辦發佈的《關於加強“自媒體”管理的通知》也明確,“自媒體”發佈信息不得以拼湊剪輯、合成僞造等方式,影響信息真實性。僞造的悲慘人設不值得同情,憑空捏造藉機牟利的行爲更是於法不容,必須加大對虛假擺拍內容的治理,讓人們觸摸“看得見的真實”。
強化虛假擺拍內容整治,需要多元協同。首先,必須加大對編造虛假內容行爲的懲治力度。對於惡意擺拍、故意傳播虛假信息誹謗他人、引起社會恐慌的,除了行政處罰外,達到入罪標準的要依法依規予以嚴格的刑事處罰,震懾違法者。其次,自媒體博主和MCN機構應該堅守法律紅線、道德底線,不能無底線騙取流量利益,對於虛構、演繹的內容,應當以顯著方式標記,堅持用真實的內容贏得用戶的長久支持。最後,平臺作爲互聯網服務的提供者,必須承擔起自己的審覈把關責任。如今,算法推薦機制下,平臺角色從“搬運工”變成“產出者”,也應當負有更高的注意義務。不能以“判斷不了”爲由,躲在“內容搬運工”的避風港裡,逃脫把關責任。要加強內容發佈前的審覈和風險防控,對於真實性存疑的爭議性內容,應當標記爭議標籤,提醒公衆謹慎辨別真僞,並對相關信息限流。對於明確是謠言的內容和相關賬號要及時予以關閉、封禁處理,同時給闢謠內容更多的曝光量,確保闢謠信息有效覆蓋謠言的傳播範圍。
來源:檢察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