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幣消費書店出版業佔5成 立委促文化部導引改善

立法院預算中心指出,專屬青年的文化幣消費有近5成集中在書店及出版業。立委觀察,考慮城鄉差距,書店消費最爲容易,而多數可能用於購買漫畫,建議文化部應真正培養年輕人藝文興趣。

立法院預算中心報告指出,文化部常態化發放16到22歲的文化成年禮金(簡稱文化幣),以民國113年資料爲例,文化幣消費於書店及出版業佔47.62%、表演藝術及文化體驗爲18.20%,文創工藝佔17.4%、流行音樂佔11.17%、電影院佔3.66%、博物館及地方文化館佔1.20%、文資保存與社區營造場域佔0.75%。

預算中心指出,文化幣在書店及出版業的消費佔比近5成,有改善必要,應持續引導青年至多元文化消費。

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的國民黨立委柯志恩受訪表示,根據她的觀察,年輕人在書店及出版業消費之所以最多,可能是因爲購買漫畫,漫畫是青少年次文化一部分,文化部給予補助無可厚非,文化幣也有培植藝文團體的目的,文化部除了導引年輕人到不同媒材消費,也應培養年輕人的藝文興趣。

曾任親職作家、經營兒童書店的民進黨立委陳培瑜指出,這數據乍看難以理解,但如果考慮城鄉差距、團體表演時間,加上年輕人過往的成長環境若沒有文化產業消費經驗,去書店消費就相當合理。

陳培瑜建議,考量到文化幣的消費限制,文化部應多一點宣傳,例如在文化幣的APP中增加表演藝術的介紹,才能引導更多年輕人走進其他藝文場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