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紙/匿名可以靠北,傷害卻無法「被遺忘」

文/問紙團隊 杜宇

在Facebook上,各式「靠北」興起,以某項特定職業人物或特定範圍生活圈爲主題的專頁,例如靠北女友、靠北記者,之所以會引起熱議,主要是這樣的粉絲專頁提供了網友們用「匿名」的方式發文分享各種心情。這樣的網頁通常都能迅速累積許多人的點贊關注,或許始於多數人愛八卦、看熱鬧的性格,或是生活實在太鬱悶需要發泄的空間,沒想到這陣子可能因這樣的靠北竟「靠」出人命。

一切都是臺灣言論太自由的錯!

真的是這樣是嗎?筆者認爲,就演藝工作者的工作性質而言,名譽是他們很重要的「資產」之一,不然就不會有某藝人代言了某牌塑身衣產品而讓銷售量暴增的現象,也不會有某藝人因爲吸食大麻而被衆廠商解約。而身爲演藝工作者,累積名聲靠着大衆吃飯,他們的作品當然也是可受公評的,藉此才能建立不同演藝工作者間形象跟名譽的差異性。

只要是合理適當的評論,或可證明其爲真實的言論,都不會被刑法第310條追着打。言論自由和言語霸凌、羞辱從來就不是同一件事,這不表示演藝工作者有承受言語暴力甚至霸凌的義務。

匿名的孩子有糖吃!?

有一項實驗在萬聖節當晚進行,研究人員觀察起約莫千名孩童盛裝打扮玩起「不給糖就搗蛋」的遊戲,其中有一位女士在迎門,部分孩童會被問及姓名、住家地址跟父母是誰等等個人資訊,另一部份孩童則完全匿名,這名女士會藉故離開並暗示孩童只能拿一顆糖。結果發現,大約10%被問及個人資訊的孩童拿超過一顆糖,20%匿名且單獨要糖的孩童會打破規則,但有近60%匿名且成羣結隊來要糖的孩童會拿超過一顆糖,有些甚至拿走整碗糖果。[注1]

且讓我們再更深入的探究,爲什麼「匿名」機制會如此令人趨之若鶩?在1950年代開始出現去個人化(deindividuation)的概念,核心概念是某些團體情境會削減個人認同,降低對不當行爲的抑制,進而產生不尋常甚至有攻擊性的行爲,這樣的理論到1970年,心理學家Philip Zimbardo更表示,在匿名及責任分散的狀況下,去個人化的發生機會更會提高,亦即,當你擁有一個和他人雷同面具得以掩蔽耳目、隱身在羣體之中,並且相信自己做的事情不會被他人辨認察覺之下,較容易做出非理性行爲。

匿名媒介真的有必要嗎?

網際網路本身就是一個半匿名的場域,讓我們能隱身在茫茫網海之中,躲在一串IP位置後面,恣意發泄嘲弄、甚至詆譭他人。當利用匿名機制作爲媒介的社羣網站針對公衆人物發出毀謗性攻擊,很容易形成「敵暗我明」的胡亂開砲。這樣的匿名是好的嗎?

然而,在某些特殊情況下,尤其牽扯到權力關係的職業爲主的頁面,匿名又有其必要性,例如靠北警察,道出了許多警察的辛勤血淚,讓醜惡的公權力關係攤在陽光下檢視,匿名可以避免被上級變相打壓。

不過針對誹謗性言論並非完全沒有咎責管道,就知名匿名平臺Anonymonkey而言,粉絲專頁管理員仍然能看到IP,所以要針對各該靠北網頁的特定貼文提出告訴,不是不可能。爲了避免悲劇再次發生,我們應該全面禁止匿名,實施實名制嗎?筆者認爲這並不是權宜之計,而且實際上也不太可能辦到。

名譽不可能完全恢復

誹謗罪在我國民事賠償上針對捏造不實事實的案子中,通常會要求對方將其其名譽「回覆原狀」,也就是我們常常在報紙某個角落看到的「道歉啓事」。但是,名譽真的是那麼容易恢復原狀的嗎?楊又穎在靠北文底下的澄清有讓她名譽回覆嗎?

曾與美國總統Clinton傳出緋聞的Monica Lewinsky, 2015年站上TED舞臺,表示「網路」這個媒介:「讓我一夜之間從一個無名小卒變成一個被全世界公開羞辱的人,我成了『零號病人』。第一個經歷如何在全球範圍內瞬間失去個人名譽的人。」原本只會流傳在親友、學校、里民之間的話題,藉由網路傳播,使這樣的暴力、嘲諷、詆譭,如同吃了無敵星星,無雙點滿,從散彈槍升級成原子彈

1998年至今已經過17年了,至今當筆者搜尋 “Lewinsky” 後頭仍會跟着”Scandal”(醜聞),更甚者,在今年希拉蕊宣佈參選後,這件事又在Instagram上被持續消費。如果你有幸是歐盟衆國家裡的公民,可以行使「被遺忘權」,得以要求搜尋引擎網站移除自己負面搜尋結果,那還可能被網路放一馬。不然,攻擊的言論難以塗銷、被攻擊者隨時都可能被搜出不願被提起的過往,另一方面攻擊者也似乎難重新做人。

下次,在你按下「發送」前,要不多想幾秒?

[注1] Diener, Fraser, Beaman, and Kelem (1976)

●作者杜宇涵,問紙團隊,臉書粉絲團「問紙 wenz」,《問紙週報》每週印刷發行,夾入四大報紙訂閱戶中,以提問方式爲主,補足報紙資訊不完整等問題。已獲授權使用。以上言論不代表本報立場。ET論壇歡迎更多討論與聲音,來稿請寄editor@ettoday.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