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差一點成了法官——我與法院系統的淵源

1995年高考後,我填報志願時,在完全無人指導的情形下,全部第一志願都填報了法律,而且意外地被中南政法學院錄取了。說意外,是因爲我當年的分數文科班第一名,本來是可以上更好的學校,卻滑檔到了當時並不知名的中南政法學院。入學成績雖然名列前茅,但總覺得本來可以拿一等獎,卻變成了二等獎,有點不甘心。不過,選擇法律,源於當初樸素的正義感,倒是符合自己的心意。

記得入學第一天,就在食堂外看到迎面而來的一條巨大橫幅:“歡迎你,未來的法官!”這個餅畫得讓人熱血沸騰,有種穿上法袍就要去敲法槌的衝動。那時的我,壓根兒沒想過我以後會在大學任教,或者做律師什麼的,總覺得我們畢業就是當法官,或許就是源於那個條幅強烈的視覺衝擊。我算是並軌前的公費生,不用交學費,每個月還有40塊錢的國家補貼。聽師兄師姐講,往屆畢業生,分去法檢兩家的最多。

記得大一時,我就在我們學校的模擬法庭樓裡旁聽了一個重大刑事案件的庭審。武漢中院審理一起發生在高校的故意殺人案件,開庭地點居然設在我們學校。案情很簡單,一個當地大學生翻入食堂盜竊飯票,被工作人員發現,發生了搏鬥,他情急之下把工作人員給捅死了。庭審的細節我已經不太記得了,被告人被判了死刑還是死緩也不記得了。但這個庭審過去了近三十年卻一直存留在我腦海中。

大三那年我們紛紛回老家實習,我拿了介紹信去老家法院的城東法庭,當時還有經濟庭。我的主要工作是整理卷宗,做庭審記錄,以及偶爾跟法官外出調解或執行。還記得有一次爲某個離婚案件,我們去鄉下調解時,夫妻兩爲財產分割鬧得不可開交,連枕頭都得一人一個。我厭煩了這種瑣碎的民事案件,決心以後即使做法官,也不做民事法官。

再次實習,就到了老家法院刑庭。當時的審判,有些並不規範,審判員有時會讓我寫判決書,甚至還有過獨任審判員有事離開時讓我審案。案件是一個小案件,似乎是盜竊案,我跟法官說根據法律規定,應該是二至三年量刑,判二年行不行,法官說,判三年吧,於是我寫上三年。沒想到,正式判決書出來,落款處竟然有我的名字,擡頭是“代書記員”。

1999年大學畢業時,早已取消了分配,得自由擇業。爲了能在老家法院工作,我爸託人去找院領導。後來千辛萬苦在隔壁縣的領導老丈人家中見到了領導本人,他問了我基本條件,留下我的簡歷,說我很優秀,獲了很多獎,可以考慮。我爸對我到縣法院工作充滿期待。但兩手準備的我,同時也參加了考研,而且順利地考上了本校的公費研究生。

本科畢業前,我父親突發腦溢血,不幸離世。因爲他就醫時花費了鉅額醫藥費,我曾想放棄讀研,早日參加工作還債。系主任陳小君教授知道後,勸我再慎重考慮,因爲讀了研後,起點會更高,再工作也不遲。而且她認爲,我不一定適合在體制內,比較適合做研究。在她的關心下,我也放棄了去法院工作的機會,專心讀研了。

研究生畢業時,我還曾回老家拜訪過那位法院領導,他說你回來吧,我們院還沒有研究生呢,你算第一個。可是,我又考上了中國人民大學的博士生,也是公費的,只能婉拒。後來,那位領導去了中院當院長,又去了省院當領導,我們也一直都有保持聯繫。甚至在我任教中國政法大學後,我還帶研究生去他所在的法院調研過,那是後話了。

2005年博士畢業前夕,導師推薦我去最高人民法院。當年的最高人民法院並不需要考,只需要進行一個簡單的面試。記得當年胡云騰主任說,過了五一你就來上班吧,我讓人把辦公桌給你清理出來。我說我還沒博士論文答辯呢。胡主任說,那個沒問題,時間早晚。我問,要坐班嗎?胡主任說,原則上要,有事可以請假。於是,我就打了退堂鼓。

我真的不喜歡上班。我從畢業到現在,沒有上過班,或者嚴格說,沒有坐過班。我崇尚自由,不喜歡朝九晚五的工作,不喜歡打卡,更不喜歡在體制內看領導臉色,我怕在官僚體系內活不過兩集。所以,我最終選擇了更爲自由的高校。而我的本科同學、研究生同學以及博士同學,有的確實選擇了法院,我祝福他們,並希望他們一直秉持着公正的底線。

翻到上面這張2002年照片,是我研究生畢業時,跟幾位本科小老弟一起在校園聚餐後的合影,歡送我考上人大博士。當時他們都是青年才俊,在我擔任版主的中南BBS揮灑文字。後來,他們中有的考上了北大的博士,有的成了教授博導,有的擔了母校的法學院院長,有的成了全國中青年法學家,唯獨沒有一個當法官的。

現在,我的學生中已經有了很多法官,甚至有的已經成了法院的領導。我總是跟他們說,其實中國老百姓很多人 有“包青天 ”情節,他們認爲法院是最後講理的地方,是可以實現公平公正的地方。但是,現實又總是給他們失望,所以纔會有那麼多的申訴信訪,或者極端事件,那是因爲信任崩塌了。如果我們自己都不信仰,憑什麼讓人信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