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見我思:賴祥蔚》臉書會補償臺灣媒體嗎
臉書本週得知政府修改法規後,又重新開放新聞動態牆。圖/美聯社
全球關注的「臉書與澳洲之戰」,果然如同筆者先前所預料的,暫時以和解收場,不過已經獲得了重大突破,後續發展值得注意。對臺灣來講,更重要的是臉書會付給臺灣的新聞媒體多少補償?
原先澳洲強硬立法要逼迫臉書跟當地新聞媒體協商補償價格,否則就要強制仲裁。臉書則全面封鎖澳洲新聞媒體。如今雙方各讓一步,澳洲同意由臉書自行選擇要付費補償的新聞媒體,而且會修改剛剛完成立法的《新聞媒體與數位平臺強制議價法》,讓臉書不再會被迫進入協商或仲裁。臉書則表示接下來3年將會「投資」10億美元與新聞媒體合作。
澳洲本來的策略如果是以戰逼和,可謂相當成功,現在谷歌跟臉書都願意付費補償當地新聞媒體,此例一開,其他網路巨擘必然配合,世界各國也都可援例而行。目前谷歌初估1年會付出2300萬美元(約6億多新臺幣)給澳洲新聞媒體,相較之下,臉書所宣示的10億美元看起來更多,但其實是要分配給全世界各國的新聞媒體,而且還是3年而非1年預算。
此一事件最大的關鍵爭議在於:各地的新聞媒體花費可觀成本生產報導,谷歌與臉書各自透過搜尋或分享而呈現這些報導,並獲得隨之而來的流量與廣告費,至於生產內容的新聞媒體反而無法獲得應有的流量與廣告費。有人主張谷歌與臉書應該付費補償各地新聞媒體,但是因爲多數新聞媒體的實力無法跟網路巨擘對抗,所以付費補償始終無法落實。正因如此,澳洲政府才強硬立法,挺身當媒體後盾。
澳洲之舉雖然有必須肯定的重大突破,但是仍然小有不足,值得世界各國設法謀求改善:首先,網路巨擘因爲使用新聞媒體內容而付費補償,補償的對象不應該由臉書等網路業者自行決定,更不應該侷限於主流新聞媒體,而應該依照實際的使用情況,依照科學呈現的實際數據來決定,否則對新聞媒體太不公平。
其次,臉書等網路平臺付費補償的金額,也不應該純粹喊價,不管是網路平臺業者單方面喊價或是雙方各自喊價再妥協,兩者都不合理,而是應該透過媒體經濟學去研究並分析出合理的計算方式,再依此計算網路平臺因爲新聞媒體內容而獲得多少流量與廣告費,進而推論有多少比例應該回饋給各地的新聞媒體。
澳洲人口大約2500萬,跟寶島臺灣的人口差不多。澳洲這次透過立法爲在地新聞媒體爭取補償,可望每年最少獲得10億新臺幣的補償。此一金額未必合理,但是對苦哈哈的新聞媒體已經不無小補,也算是好的開始。臺灣當然必須設法跟進,爲本土新聞產業爭取有助於良性永續經營的合理補償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