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事不擾應成爲常態
來源:經濟日報
近年來,“無事不擾”成爲許多地方減輕企業負擔、激發經營主體活力的共識。“無事不擾”指的是減少不必要的涉企行政檢查,讓企業專注於主營業務,將更多精力放在經營發展上。以“無事不擾”爲原則進行市場監管,是優化營商環境、建設服務型政府的重要舉措。
頻繁檢查、多頭執法、標準隨意、重複檢查等問題,曾一度困擾衆多企業。企業投入大量人力物力,疲於應付各類檢查;有關部門監管碎片化、多頭執法、職權交叉,甚至逐利執法,極大地阻礙了市場發展,推廣“無事不擾”刻不容緩。
“無事不擾”體現了對政府與市場關係認識的深化。在尊重市場規律的基礎上,減少對企業的過度干預,讓“有效市場”和“有爲政府”有機結合,爲更好發揮市場機制作用提供良好環境,促進企業健康發展。
真正做到“無事不擾”,需對涉企行政檢查進行全鏈條嚴格規範。首先要明確行政檢查主體,嚴禁不具備法定檢查資格的主體組織實施行政檢查;其次,要清理不必要的檢查事項、簡化檢查流程;此外,強化檢查執行約束,嚴格在職權範圍內檢查,並按照權責透明、用權公開的要求向社會公佈,接受監督。
“無事不擾”不代表不作爲,而是要實現精準、有效監管。目前,各地已積極探索“無事不擾”的監管好做法,北京推出“無事不擾”企業清單試點改革、浙江全面實行“綜合查一次”……明確監管邊界,優化監管方式,爲企業減負多動腦筋、支持企業加快發展。
“無事不擾”應成爲常態。這有助於營造更好的營商環境。要把“監管”轉變爲“服務”,進一步探索新思路、新舉措,使企業可以放心幹事、安心發展,從而穩定市場預期和信心,增強經濟發展的活力和動力。 (本文來源:經濟日報 作者:賴奇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