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方有人擔心中國《國家情報法》 耿爽:到底有沒有細讀過?
大陸外交部2月19日例行記者會上,有記者問道,「一些媒體出於對中國《國家情報法》第七條有關規定的擔憂,認爲西方國家應該對華爲技術和設備採許限制措施,以防患於未然,你對此有何評論?」大陸外交部發言人耿爽迴應,「我不知道那些指責這部法律的人,到底有沒有真正仔細閱讀過這部法律的條文?希望他們能夠全面看待、準確理解這部法律,而不是片面解讀、斷章取義。」
據外交部發言人辦公室消息,在記者會上有媒體問道,「我們注意到,近來一些媒體不斷引援西方國家安全機構的表態來報導華爲公司,一方面指出,美國及其盟友到現在爲止也沒有拿出華爲配合中國政府展開網路『竊密』的真憑實據;另一方面則認爲,出於對中國《國家情報法》第七條有關規定的擔憂,西方國家應該對華爲技術和設備採取限制措施,以防患未然,你對此有何評論?」
對此,耿爽表示,「如果我沒理解錯的話,你提到的這些媒體主要是指西方國家的一些媒體吧(記者點頭)」,「我們對於這些媒體在報導中承認美國等國家自始至終也沒有拿出華爲等中國企業參與所謂網路『竊密』的證據表示肯定,這是一種客觀的態度;對於報導中有關中國《國家情報法》的質疑,我昨天已經全面介紹了中方的立場,今天就不展開說了,你可以上網查閱。」
耿爽指出,「這裡我只想強調一點,中國《國家情報法》第七條確實規定,『任何組織和公民都應當依法支持、協助和配合國家情報工作,保守所知悉的國家情報工作秘密』;但接下來的第八條也明確規定『國家情報工作應當依法進行,尊重和保障人權,維護個人和組織的合法權益』;我不知道那些指責這部法律的人,拿這部法律第七條說事的人,到底有沒有真正仔細閱讀過這部法律的條文?希望他們能夠全面看待、準確理解這部法律,而不是片面解讀、斷章取義。」
耿爽表示,「我還想說,中國其他法律對於保障公民和組織的合法權益,包括數據安全和隱私權利,也作了許多規定,這些規定都適用於國家情報工作;我們希望有關方面不要對這些規定選擇性失明或失聰,能夠摘下有色眼鏡,停止有罪推論,客觀公正地看待中國企業正常的商業活動。」
最後,耿爽表示,「還是那句話,我們希望有關國家政府能夠真正恪守公平競爭的市場原則,爲中國企業在當地的合法正當經營提供一個公平、公正、非歧視的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