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半身太沖動噴髒兩女黑絲襪 高捷變態男「包包一遮」躲過性騷擾

小茜及另一名女子陳男尾隨、弄髒衣物。(示意圖記者趙於婷攝,與本文當事人無關)

記者黃翊婷綜合報導

陳姓男子2014年1月1日前往高雄捷運的高雄車站站閒晃,正巧遇到路過的女子小茜(化名),於是趁着搭乘手扶梯時自慰,並故意將精液濺到對方黑絲襪上,最後被高雄地院法官依兩個毀損他人物品罪,各判處有期徒刑2月、3月,合併應執行刑期4月,全案仍可上訴。

檢方起訴書中提到,31歲的陳男明知道女性衣物若沾上陌生人體液,通常會覺得噁心而不敢再穿或是丟棄,卻仍在2014年1月1日、28日兩天前往高雄捷運的高雄車站站,尾隨在小茜及另一名女子後方走上手扶梯,再趁機從褲子裡掏出生殖器,以外套或是包包遮掩自慰,直到精液濺上對方的黑絲襪以及褲子,導致兩女的衣物無法繼續使用,顯然已經觸法

▲陳男跟隨受害者走上手扶梯。(示意圖/取自免費圖庫CC0圖庫)

而在性騷擾方面,由於陳男並未公然裸露生殖器,其中一名受害女子也證稱,當時發現有物品碰到大腿後側,轉頭只看到他用包包遮住下體;檢方表示,光靠證詞沒有辦法認定他有故意觸摸女性身體隱私部位,加上也沒有裸露行爲,最後決定不起訴這部分。

小茜事後接受偵查時坦言,「我到現在搭捷運都會害怕,也會跟人保持距離。」高雄地院法官認爲,由上述證詞可見,這次的經歷對受害者造成實質心理上難以抹滅的傷害,且嚴重危害社會治安,但考量到林男犯後皆坦承犯行,也有前往醫院治療衝動控制問題,最後依兩個毀損他人物品罪,各判處有期徒刑2月、3月,合併應執行刑期4月,得易科罰金12萬元,全案仍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