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長遴選成媒合工作平臺 全教總批:「喬家大院」喬人選
全教總批評現在中小學校長遴選制度像「喬家大院」在喬人選。(林志成攝)
今年度各中小學校長遴選即將結束,但全國教師工會總聯合會發現,校長遴選已淪爲替校長媒合工作的平臺,不管是中央或地方主管機關辦理的校長遴選,都像「喬家大院」在喬人選,而且是保障現任校長,剝奪候用校長的機會,已經嚴重背離遴選精神。
宜蘭縣教育處最近辦理國中小校長遴選,其中金嶽國小校長施麗霞爭取連任審查未通過,14天后卻通過同校「新任」校長審議,成爲宜蘭史上「同校連任失利、新任成功」的首例,引發重大爭議。
全教總理事長侯俊良表示,上路近25年的中小學校長遴選制度,根本是地方政府和校長協會扮演「喬家大院」在喬人選,遴選委員會淪爲橡皮圖章。他認爲,教育部若不糾正宜蘭縣金嶽國小案,那整個校長遴選制度將蕩然無存。
目前中小學校長遴選,至少都兩階段進行,先行審議任期屆滿校長之連任,第二階段之後再進行其餘出缺學校遴選審查,爲廣徵人才,理想上應該在結束連任審議之後,即應開放全體候用校長一起參加遴選。
不過全教總文宣部主任羅德水說,實際上,爲保障現任校長權益,地方政府不僅有辦理四階段遴選者,甚至還限制候用校長只能參加最後一階段的遴選,變相替現職校長安排出路,剝奪了候選校長的機會。
羅德水錶示,即使遴選期程、遴選委員會組成已經千方百計保護校長,但不少主管機關還是不放心,總是想方設法刁難組織(教師會或教師工會)派出代表或是弱化浮動委員,部分主管機關甚至企圖透過指定教師代表取代組織派出代表,凸顯他們對民主與多元的敵意。
全教總表示,校長遴選制度是爲學校遴選出優秀的校長,而不是爲校長找出路,向候選人完全傾斜的中小學校長遴選,嚴重破壞校園民主與遴選精神。
全教總建議,應以校長出缺學校爲主體,將「轉任」、「新任」作業合一,原作業期程整併爲「延任及連任」、「出缺學校」兩階段,以擴大參與、爲校舉才。同時,應建立明確的不適任校長退場機制,讓辦學績效不佳或操守有問題的校長,必須退場。
關於宜蘭金嶽國小校長遴選爭議,教育部迴應,已與宜蘭縣政府連繫,並將依該府來函,依據國民教育法與宜蘭縣國民中小學校長遴選作業要點等相關規範,釐明此案校長遴選的相關程序與適用規範之妥適性。
教育部說,日前分別邀集校長團體、教師團體、家長團體、專家學者及22縣市主管機關歷經多次會議研商,已於5月10日發佈「國民小學及國民中學校長不適任事實調查處理辦法」,並將於8月1日施行,以周延校長不適任事件受理、調查、審議與處理機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