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費者愛Uber 交部:只是國外「危險情節」還沒發生而已
政府暫緩Uber撤資案,引發小黃業者不滿今「無預警」癱瘓行政院周遭交通。交通部重申立場,強調Uber要先「尊重國內法律」,計程車及運輸業屬特許經營產業,基於對民衆的保障以及公共安全議題上,Uber都應該負起責任。但對於普遍消費者對Uber的安全沒有疑慮,交通部也認爲,那只是因爲國外「危險情節」如車禍、性侵案件還沒發生,消費者應該要體認到搭乘Uber是沒有保障的。
交通部路政司專門委員李昭賢說,交通部的立場依然一致,樂見網路科技這種技術提供更好的服務,但是呼籲「請尊重國內法律」,目前Uber在國內服務型態上,依然把自己定位成「網路平臺」,但實際從事運輸運,難道不用負責乘客消費保障及安全上的責任嗎?
▲小黃業者不滿Uber在臺不公平競爭,要求政府將Uber趕出臺灣。
普遍消費者對於搭乘Uber沒有安全上的疑慮,但李昭賢認爲,那只是因爲在國外曾發生像是車禍爭議、性侵等「危險事故」,還沒在臺灣發生,消費者應該體認到萬一真的出事,Uber無法提供任何保障,更何況現在連一支消費者服務專線都沒有。
此外,Uber一直說有國際保單,但若不是經過國內金管會覈准的字號,保單恐怕也無法臺灣出險,也許消費者目前還沒注意到Uber在安全層面很有問題。但交通部強調,基於對民衆的保障以及公共安全的議題,在8月份的政院跨部會會議上仍會重申立場,也會持續推動「多元化計程車」方案,從網路媒合等技術提升本土小黃服務品質,正面迎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