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費者購買機票被捆綁隱形增值服務,法院:構成價格欺詐

1月22日,北京互聯網法院通報

在線文旅平臺的經營者

存在利用信息技術捆綁銷售、

臨時漲價等行爲

侵害消費者合法權益

在其中一案中,法院認定

平臺在未設置醒目、清楚的提醒

以及設置可以拒絕的選項情況下

在消費者預訂機票時

搭售外賣服務包

屬於故意隱瞞商品真實信息

構成價格欺詐

應返還機票價款

並承擔三倍賠償責任

另有媒體報道,此前有網友投訴稱

在某平臺購買機票被捆綁銷售

48元/人的退票保障服務

該平臺客服表示

未過期、未使用可申請退款

(來源:每日經濟新聞)

編輯周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