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港醫院副院長臉書諷「官」遭解職 處分12小時撤銷原因曝

小港醫院副院長馮明珠,上月17日與高雄市衛生局醫政事務科長陳建榮發生誤會,遭衛生局火速要求醫院解職又火速撤銷。(任義宇攝)

高雄市立小港醫院副院長馮明珠,上月17日於高雄市衛生局醫政事務科長陳建榮臉書貼文留言,疑似諷刺衛生局作爲「官」的權力,遭衛生局火速要求醫院解職處分,卻又在12小時內撤銷處分公文,對此衛生局僅解釋爲「誤會」,高雄市議員林智鴻說,當時基於2理由出手助雙方化解誤會。

據瞭解,事件發生在10月17日,當天陳建榮臉書有發佈標記爲「低落」的文章,馮明珠於底下以「我們好喜歡科長」作爲開頭留言,講述醫療基層的辛苦不應被踐踏,還暗指陳建榮有請託掛號病房,更諷刺法律是「官」說的算。

留言一出,疑似引起陳建榮震怒,火速由衛生局發出公文,以「違反醫德」爲由要求小港醫院7日內撤下馮明珠副院長身分,不過卻在12小時內反轉,撤回要求馮明珠撤職命令,並於12月9日遭週刊爆料整起事件。

高雄市議員林智鴻出手協助雙方化解誤會。(林智鴻提供/任義宇高雄傳真)

對此衛生局公佈撤銷命令公文說明,指該處分經高雄是議員林智鴻,審酌2人是基於朋友間互動,酌情撤回故撤回前函,也說明本案早已結案,誤會已澄清釋疑無後續發展。

至於馮明珠留言內容所指的請託掛號或病房情事,衛生局澄清是受理並反映民衆陳情,屬於市立醫院合規合情的便民協處。

高雄市議員林智鴻9日受訪表示,當天確實有收到小港醫院請託,協助與衛生局溝通化解誤會,經瞭解事發經過後,基於小港醫院屬於市立醫院,應與市府保持緊密合作、以及衛生局所發出處分,恐有違反言論自由疑慮,決定出手協調。

林智鴻說,當天晚上就邀請雙方當事人,以通訊軟體羣組通話功能,建立三方對話管道,釐清事發經過並化解誤會,衛生局也因誤會已化解,決定撤銷處分公文,強調雖然小港醫院是委託民間醫院高醫體系經營,但仍屬於市立醫院體系,應確保雙方能順利保持合作關係。

小港醫院則聲明,這起事件早已落幕,院方對於媒體爆料感到錯愕與不解,副院長李永進代爲轉達馮明珠說明,指並不知悉報導中資料來源,也未接到媒體任何查證或平衡報導的聯繫,馮明珠對此感到受傷。

對於這次事件,小港醫院呼籲各界將關注焦點放在小港醫院專業醫療服務,馮明珠也將不再對外發聲,強調她多年來致力於高齡化社會的醫療創新,在領導全臺首座跨領域咀嚼吞嚥機能重建中心方面,展現了對弱勢羣體無私的關懷與支持,大幅改善了許多民衆的生活品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