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資女花54萬買房登記男友名下 1年後慘變閨蜜新婚房
大陸女子李高霞2014年大學畢業後就留在重慶工作,2016年3月認識男友小高(化名),交往才2個月她就拿出12萬人民幣(約54萬臺幣)付買房的頭期款,並將房子登記在男友名下,沒想到2017年4月兩人吵架分手,當時購買的「兩人愛巢」反而變成男友與閨蜜的新婚房。
▲李女得知前男友和閨蜜即將結婚,心裡很不是滋味。(示意圖/CFP,與本文當事人無關,下同)
根據大陸《第1眼》及網路廣播電視臺等媒體報導,李高霞指稱,自己大學畢業之後就一直是租房居住,一個月租金大約2000人民幣(約9100元臺幣),與小高交往時兩人感情很好,以爲總算找到真愛可以安定下來,於是決定用對方的名字購買當地一間預售屋,還先拿出12萬人民幣付部分頭期款和相關費用。
李女坦言,在這之前父母已經用她的名字在其他地方買房,考慮到貸款利率、頭期款比例等相關問題,纔會決定賭一把將房子登記在小高名下,結果兩人交往到2017年4月就分手,雙方爲了房子到底算誰的爭執不休,「我是借名買房,不是借錢買房!」
▲李女主張房子是她出錢買的,只是暫時登記在小高名下。
更讓李女傻眼的是,小高在分手之後馬上就交了新女友,而且對象還是她的閨蜜,而當初買下的49萬人民幣(約222萬臺幣)小套房現在不僅升值到將近百萬人民幣,還變成他們兩人的新婚房,甚至都開始着手佈置新居。
雖然李女已向當地法院提告,也強調自己有充分的資料可以證明房子是她買的。但陸媒詢問多名法界人士都認爲,李女光靠支付房款的證據並不夠力,畢竟想要拿回登記在他人名下的房子不是一件容易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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