卸任1個多月後落馬的楊春麗,被處理了
編輯丨餘暉
在被查3個月之後,楊春麗被處理。
據河南省紀委監委11月6日消息,信陽航空職業學院原黨委書記楊春麗被開除黨籍。
公開資料顯示,楊春麗曾長期擔任信陽市南灣湖風景區黨委書記、管委會主任。
2021年7月,楊春麗任信陽航空職業學院黨委書記,爲副廳級。
今年4月17日,楊春麗仍以信陽航空職業學院黨委書記的身份出席公開活動。報道顯示,之後她缺席該校多個重要會議。
6月18日,信陽航空職業學院黨委書記調整。
8月7日,河南省紀委監委消息:信陽航空職業學院原黨委書記楊春麗涉嫌嚴重違紀違法,目前正接受河南省紀委監委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此次通報提到:
經查,楊春麗對黨不忠誠,與他人串供、僞造證據,對抗組織審查;
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收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消費卡,接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宴請和旅遊安排;
違反組織原則,隱瞞不報房產,組織函詢時不如實說明問題,在幹部職工的錄用、職務晉升等工作中,爲他人謀取利益並收受財物;
廉潔底線失守,收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禮金,通過向企業借貸獲取大額回報;
不正確履行職責,違規干預和插手建設工程項目承發包;
搞權錢交易,利用職務便利,爲他人在項目承攬等方面謀取利益,非法收受鉅額財物。
楊春麗嚴重違反黨的政治紀律、組織紀律、廉潔紀律和工作紀律,構成嚴重違法並涉嫌受賄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後不收斂、不收手,性質嚴重,影響惡劣,應予嚴肅處理。
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等有關規定,經河南省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並報中共河南省委批准,決定給予楊春麗開除黨籍處分;按規定取消其退休待遇;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一併移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