謝依涵殺人…媽媽嘴老闆判賠368萬 律師分析:僱主須監督員工

▲殺害張翠萍夫妻、犯下「八里雙屍案」的依涵。(圖/《ETNEWS新聞雲》資料照)

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蛇蠍女謝依涵犯下「八里雙屍案」改判無期徒刑定讞,然而死者家屬卻向「媽媽咖啡店」前僱主呂炳宏及2名股東要求民事賠償,最高法院也判連帶賠償368萬元定讞,引起社會譁然。呂炳宏得知判決結果也相當錯愕。律師呂秋遠表示,要求老闆連帶賠償似乎合情合理合法,但許多人仍不服氣,是因爲人與人之間存在「信任」;當老闆信任員工,怎麼會知道員工會在咖啡裡下安眠藥

謝依涵2013年2月擔任媽媽嘴咖啡店長時在飲料下藥,迷昏陳進福、張翠萍夫婦後再殺害棄屍於淡水河畔紅樹林,事後還變裝盜領陳進福35萬元存款一審、更一審都被判處死刑,更二審首度改判無期徒刑,最後最高法院今年4月19日駁回檢方上訴,維持無期徒刑判決定讞。

在民事求償部分,謝依涵的前僱主呂炳宏及2名股東卻要連帶賠償張翠萍的母親368萬元定讞。呂炳宏得知判決結果後相當傻眼,同時也無奈表示,如果早知道謝依涵和2名死者有特殊交流,他一定會想辦法阻止,但老闆總不可能24小時都看管着員工,「如果真要這樣,我請員工幹麻?難道真的要管到他們私人交友行爲嗎?」

▲「媽媽嘴咖啡店」前僱主呂炳宏。(圖/《ETNEWS新聞雲》資料照)

針對此事,呂秋遠表示,最高法院判呂炳宏等人必須賠償被害人家屬368萬,是因爲謝依涵在咖啡店工作,她是咖啡店的員工,當員工利用工作的機會犯法,老闆有監督義務,所以就得要連帶負責賠償。他指出,這個見解似乎合情合理合法,但爲什麼許多人還是認爲,要老闆賠償不合理?因爲人與人之間的「信任」。

呂秋遠說,如果你是呂炳宏,看到店長謝依涵在煮咖啡給一個熟客喝,絕對不會緊盯着謝依涵,看她有沒有把安眠藥加入咖啡裡,因爲他是這麼熟的客人,而她又是跟這個客人這麼好的員工,怎麼可能懷疑謝依涵會對老人家下安眠藥?如果謝依涵看到顧客昏沉,這個顧客是店裡老客戶,又是謝依涵的忘年之交,老闆也絕對不會要求另一個員工陪同謝依涵把他們送回家

「這就是判決讓民衆不服氣的地方。」呂秋遠說,因爲事實上老闆無能負責,「我這麼信任這個員工,我怎麼知道,她會去殺人,而且是殺害一個這麼熟、這麼要好的顧客?我怎麼會知道,她會在咖啡店裡下安眠藥?我怎麼可能監督她的每一杯咖啡?」

「最高法院的判決告訴老闆,是的,你要。每一杯咖啡,你都應該檢查、每一個顧客離去,你都應該關切你的員工送他出門,會不會殺害他。」呂秋遠表示,最高法院的要求就是,職場上「一切合法,謝謝指教」就好,這樣的判決其實很令人無奈,雖然合法,但是不合情、不合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