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 酒店少爺發憤圖強 變行政執行官
法務部行政執行署新北分署行政執行官主任黃有文,當年以補習班榜首之姿考上臺大法律系,還登上補習班的榜單。(柯毓庭攝)
法務部行政執行署被戲稱是合法的「討債集團」,新北分署行政執行官主任黃有文秉持着維持財政、稅務公平的使命執行每件任務,更將新北分署執行案件寫成生動的新聞稿,讓人對行政執行官改觀。但過去黃有文曾因家境貧困,高中讀了5年,還當過酒店少爺,後來因一則報導,開始發憤圖強,改變自己的人生。
臺大法律系畢業的黃有文,1968年出生在雲林鄉村,在那個還沒有12年義務教育的年代,他雖以優異成績成爲各校搶着要的學生,卻因出身貧寒沒錢讀書,最後只能在夜校半工半讀,甚至看見日間部的同學,「都很羨慕他們可以讀書」。
後來黃有文受不了半工半讀的生活,重考上臺南一中,但不到一學期,父親因酗酒導致肝硬化,讓本就不好的家庭經濟狀況雪上加霜,他只好又休學。不過黃有文又以榜首之姿,考上當地第一志願斗六高中,遇到時任校長何瑞仁免費提供他學雜費,甚至將校長宿舍讓給他住。
好不容易高中畢業,再次因經濟問題無法讀大學,報考軍校又因「政治因素」以榜首之姿落榜,他坦言當下曾抱怨「人生怎麼這麼不公平!」讓他在退伍後,一度自暴自棄,後來在朋友介紹下去酒店當少爺,沒想到卻是人生的轉捩點。
黃有文說,在酒店當少爺時,都要第一個到,閒暇時就會看報,因而注意到報紙上十大傑出女青年「丁素蘭法官」的報導,發現她讀高職夜間部、文化大學法律系夜間部,最後考上司法官,讓他受到鼓勵。於是黃有文毅然決然辭去工作,投身補習班,不僅以補習班榜首考上臺大法律系,更在日後成爲行政執行官。
回想起過往,黃有文也以自身經歷鼓舞工作上遇到被強制執行的義務人,「不要說我不懂你們的苦,因爲我真的苦過」,盼能繼續在崗位上執行稅務公平的使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