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鐵腕見效 3屋主自拆違建
汐止區茄苳路違建屋主雖已僱用工人自行拆除內部,但圍牆並未拆除,故拆除大隊續將圍牆拆掉。(汐止警分局提供/王揚傑新北傳真)
新北市政府依《強制拆除違章建築收費自治條例》,繼9月連續拆除淡水、鶯歌2處違建,2屋主須支付拆除費用85萬元,12日上午本欲拆除板橋、土城、汐止曾是毒品分裝廠、賭場的3處違章建築,但拆除大隊到場後,發現屋主似有警惕,均已僱工自拆,顯見市府鐵腕作風已獲成效。
根據《新北市強制拆除違章建築收費自治條例》,對危害公共安全、環境衛生、竊占公有地等公告5類20項違章建築類型,先寄發認定通知及估價通知,並限期自行拆除,若未自行拆除,將強制拆除並寄發繳款書,逾期不繳亦強制執行。經市府大刀闊斧執法,上述類型違章屋主不再心存僥倖,紛紛自行拆除違建。
拆除大隊12日排定拆除板橋區國泰街、汐止區茄苳路涉經營賭場及土城區明德路曾爲毒品分裝廠3處違建,但拆除大隊會同警方、消防等到場後,見3處違建均已由屋主僱工人拆除,惟汐止茄苳路違建雖已拆掉大部分,但仍未達標準,由拆除大隊續拆圍牆至達標,3案都不會向屋主收費。
工務局表示,搭設違章不僅違法,更會影響民衆生命、財產安全,拆除收費主要用意爲遏止違建產生,希望嚇阻民衆不要抱持僥倖心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