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店彭男高拋摔死小狗 違反《動保法》判刑5月
▲電影《十二夜》傳達領養不棄養的生命教育觀念。(圖/原子映象)
新北市新店區一名彭姓男子夜間嫌2只新生幼犬太吵,竟抓來高舉拋摔,造成其中1只傷重不治。臺北地方法院今天(18日)公佈判決書,斥責彭男罔顧動物生命,依違反《動物保護法》判刑5月,得易科罰金。
臺北地方法院判決書指出,去年8月7日晚間,彭男在新北市新店區廣興路上,不滿新生幼犬太吵,高舉2只幼犬拋向前方地面,此事被目擊者報警處理,並帶回2只幼犬安置,但1只傷重死亡。
審理期間彭男坦承犯行,判決書指出,「動物保護」的觀念已是國際間重要的普世價值之一,臺灣也順應潮流制定《動物保護法》,且行之有年,彭男無視法律,竟對無力反抗的幼小犬隻,以徒手扔擲的殘酷手段虐待,罔顧動物生命、輕蔑動物生命尊嚴,不可輕饒,依違反《動物保護法》判刑5月,得易科罰金15萬元,全案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