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每日電訊:城市要給電動自行車一條安全規範的“路”
廣州近日出臺新規,“對一週內有三次以上違法行爲騎手實施全行業停單”,引發多方熱議。電動自行車涉及成百上千萬民衆日常出行,給大家帶來了不少便利,也存在一些有待規範的地方。在涉及多方複雜利益訴求的情況下,根治城市電動車弊病需要各方共同努力、標本兼治。
近年來,電動自行車以其輕便、靈活的特點,成爲不少市民的出行首選,但闖燈、超速、逆行等問題屢禁不絕,導致不少交通事故和人員傷亡。數據顯示,2023年廣州交通事故中涉電動自行車的事故同比上升63%,北京市去年上半年交通亡人事故超四分之一與電動車有關,杭州涉電動自行車交通事故的死亡人數佔比曾超過40%。
每次發生電動自行車交通事故,輕則事故雙方蒙受財產損失、城市交通秩序受阻,重則駕駛人員受傷、身亡,給事故雙方尤其死亡的駕駛人員家庭帶來災難性後果。
根治城市電動自行車弊病,需要平臺公司算法向善。在科技對人類影響越來越大的今天,“科技向善”成爲很多人共同的呼籲。近日有企業家爆料稱,外賣員的收入早已被平臺公司算好,不管怎麼努力,每小時收入都只能無限接近於30元。雖然具體的情況仍待查證,但一些平臺公司利用算法“極限算計”的現象一直飽受詬病,外賣騎手錶示在嚴苛算法下不得不“玩命奔跑”。
根治城市電動自行車弊病,更需要完善交通設施“給條出路”。民生需求不可無視,當前電動自行車違法違規進入機動車道行駛,有部分重要原因在於城市道路非機動車道不足。交通部門應儘可能地對現有道路進行改造,新規劃建設城市交通道路時,應充分考慮電動自行車的需求建設合適的非機動車道。對現有的城市道路,也儘可能地進行提升改造,讓城市車輛能各行其道、各安其事。
根治城市電動自行車弊病,需要監管部門擔當作爲嚴格執法“給條正路”。有些監管人員曾向記者稱電動自行車數量太多,“管不過來、管不了”。然而,對涉及數百萬人利益的民生日常,數量多絕對不是不作爲的理由。畢竟,如今局面的形成,就有當初工作不到位的因素。交通管理部門對逆行、超速、非法改裝等行爲要拿出有效措施,市場監管部門對違法違規給改裝留“後門”、提速設“暗碼”的企業要進行嚴懲。
根治城市電動自行車弊病,也需電動自行車駕駛者謹慎剋制,“走安全路”。在現實中,有的人行車時“綠燈時是行人、紅燈時是機動車”,肆無忌憚闖燈;有的人在機動車道上亂竄甚至在高架橋上逆行;有的人騎着非法改裝的電動自行車在彎角處在機動車中間“見縫插針”……統計顯示,不少人員傷亡事故與上述行爲有關。開開心心出門,規規矩矩騎車,安安全全回家,是最好的期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