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竹酒駕刑警測出0.91 撞死酒駕逆向騎士
酒駕上路害人害己!新竹縣22日發生一起酒駕警撞死酒駕男的意外,肇事的是竹東分局戴姓刑警,喝酒慶生後醉駕,撞死1名酒駕騎機車的李姓男子,新竹地檢署訊後諭令戴姓員警以新臺幣5萬元交保。
42歲的戴姓刑警下班後與朋友喝酒慶生,直到凌晨2點43分才結束聚會駕車返家,撞上逆向騎車的42歲,從事房仲介的李姓男子,騎士治醫後不治,稍後院方也驗出,李男同樣是酒駕,測得酒精濃度爲0.81毫克。
新竹地檢署相驗遺體確認死者致命傷,主要是顱內出血、下肢骨折。肇事者是員警,案發後局內已組成專案小組,追究相關人員責任,戴姓刑警也已經被停職,目前移送地檢署偵辦,檢方偵訊後認爲無逃亡之虞,諭令5萬元交保。
《ETtoday東森新聞雲》於晚間11點10分致電新竹縣竹東分局偵查隊查證,接電話員警表示,戴姓刑警當天生日,下了勤務後和朋友約喝酒慶生,結束後開車回家,卻在離家門口只有10公尺的地方撞到人,因爲對方逆向,當戴姓刑警看到機車時有緊急打方向盤閃避,不巧,對方也選擇的同樣的方向閃車,兩人就這樣完全對撞上,纔會這麼嚴重。
接電話的員警強調,家屬對警方辦案並沒有任何怨言,偵查過程一切都秉公辦理,不會因爲是同僚犯錯就有所優待,這點從家屬態度就可以確認。他也語帶無奈表示,因爲肇事的是警察外界纔會特別關注,隊裡也因這件事情,同仁心情多少都受到影響,目前只能靜待偵辦結果。
戴姓刑警酒測值爲0.91毫克,目前停職靜調查;此外,縣警局也針對其他相關人等作出處分,包含:竹東分局偵查隊長、小隊長記過兩次,並調整非主管職務;竹東分局長記過一次;二組組長申誡兩次。《ETtoday新聞雲》貼心提醒:喝得醉醉,撞得碎碎!酒後輕飄飄,小心變阿飄!